周志紫 wrote:這次修法五大重點如下:一、限制換約轉售:簽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後,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符合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例如簽約後因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並經地方政府核准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恕刪) 就字面上的意思是以後預售屋或新建成屋除特殊情形(非自願失業)都不能買賣嗎?如果一直沒失業不就被套牢到跟中華民國共存亡?
周志紫 wrote:1.你各位年輕人,想...(恕刪) 周兄的觀點跟我一樣,這篇文章實在經典!打到的幾乎都是這兩年怕房價上漲而買房的年輕人、中產階級、剛成家的小夫妻,這些人薪資所得不高,還害的別人徒增爛尾風險,民進黨政府真的是選輸到歇斯底里,智商歸零
pocahaha wrote:周兄的觀點跟我一樣,...(恕刪) 還是怕年輕人因為兩岸關係不好每天戰端倒數賣屋產生賣壓影響建商獲利通通凍結起來就沒有問題了讓我想到就像股市大跌直接禁止放空,限制跌幅,休市完全期待該法案不要修就這樣趕緊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