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尼爾 wrote:
想請問樓下的01大大們
小弟這樣告的成嗎
有人可以分析一下嗎
你在我的板內留言
又引言我
你說有沒有指名道姓?
小喵要不要去估狗一下甚麼叫做公然侮辱
網路裡代號暱稱或者是ID
都視為代表行為人本身,均在法律限制之下。
而公然侮辱、誹謗罪為告訴乃論,至於追不追究,在於被害人本身提不提告,但可以保留法律追訴權。
。
你的投資客的嘴臉讓我覺得受到侮辱了
怎麼辦
我只是真的臨時缺錢才不得以賣房子
為何要被你說成是要套現的投資客?
租金收的好好的
幹嘛沒事去看房客的臉色?
你會嗎??
不然你借我錢阿
來我這留言的大大們
只要是客氣的正面的留言
小弟一定也會客氣的回覆
小弟也不會真的跟你提告
希望經過此事
喵爸以後發言慎重一點
第一:一定告不成
第二:法律追訴權只是一個自嗨的名詞而已...建議您可以去查查
第三:投資客的嘴臉這句要告,其實很難告的成
有達成公然,但是要說侮辱....有點牽強
法律案例:有人吵架罵對方是狗的都判無罪了,投資客的嘴臉這句要成罪,
您要先舉證這句話是如何侮辱,這句話如何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才有50%的機率有罪
不然單單要用這句去告,您贏面約0.0000001%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