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ff wrote:
派出所列管的無照定...(恕刪)
這些抬面下的交易, 有時看著也很無奈。
大老爺們每個月來收保護費, 能不給嗎? 有時給了, 過一陣子又說有人檢舉, 所以還是得開單, 不然就是又要塞一筆。
誰說公務員只能有帳面上的收入?
其實也不是攤位權利轉讓, 應該只是攤商証照"租借"費用, 因為記得是不得轉讓的。
一些大型果菜市場, 5年租借費用也都高達500萬。
當然每個月的營業稅是出租人在繳的。
edenchan29 wrote:
非常中肯我的觀察也是如此,出社會後到現在一直都待在全台算百大的科技公司,換了幾間公司發現真的能領超過50K以上年薪70萬以上的都是間接人員,如各類工程或研發或管理人員,但這些人佔比其實在整個公司很少超過40%的,有些公司比例更低到不到30%,佔最多的大部份還是基層人員,基層人員如果沒加班頂多就是20~25K之間,一年含獎金根本不超過36萬,有些辛苦點加班比較兇的公司最頂也差不多55萬,所以以我的人生經驗這個數據是很真實非常有參考性的。
saya wrote:
這些抬面下的交易,...(恕刪)
nrrakaur wrote:
也太好玩了吧?
一個房子住幾個人? 買一間40坪的房子自己一個人住?
全台灣人買一間房子只由一個人負擔嗎?
雖然我周遭的人靠自己就能買房.
但也是許多人是靠夫妻一起努力買房.
如果你是教職人員, 就知道非常多有錢人真的是領低收的.
平均55萬?
如果是的話, 大家應該都買不起房才是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