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x wrote:
所以報稅能讓房客省錢
房東不虧錢
這樣好為何一堆人不報稅???
因為租屋套房的居多 單身族租套房 報稅可能都是標準扣除額
無法用房租報稅扣抵
家庭的就不同了 列舉的居多 租金報稅 最多可以列舉12萬
but 如果我住的好好的 房東也好好的 自然留人一路 好維持租屋關係
但房東機機歪歪 我搬走後 隔年當然要報稅桶他一刀阿~~
這個道理你不懂 還是別當房東囉 小心等著上新聞
F.U.01 wrote:
因為租屋套房的居多...(恕刪)
shortman wrote:
請教各位大大 是否有實際案例
因為房客去報稅 房東需要補稅
結果房東憤而提告的案例嗎??
如果有這種案例 水果日報早就大報特報了
可是為何沒有??
現在"婉君"那麼多 早就沒有秘密了!!...(恕刪)
lyujen wrote:
cdx wrote:
我謹代表中華民國政...(恕刪)
其實不一定。
如果房租每月1萬,房客的報稅適用級距是20%,若申報列舉時一年12萬的租金都落在這個級距,則申報可以省12萬×20%=2.4萬。此時房東申報房租所得為12萬×57%=6.84萬(房租的43%可直接主張為修繕支出),若房東適用的報稅級距也是20%,且房東應繳的所得稅是6.84萬×20%=1.368萬。即便房客幫房東負擔這1.368萬(房東得證明),房客還是省下了2.4萬-1.368萬=1.032萬。
在上面的情況下,不報稅政府反而賺較多,報稅政府賺較少。所以也不用扯什麼國家感謝你,房東感謝你才是真的。
lyujen wrote:
其實不一定。如果房...(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