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rmish wrote:
社會住宅立意甚佳,但也別把它想得太美好
首先,一定比照國宅有入住資格限制,比如年收多少以下,名下沒有不動產等
所以會成為窮人專屬的福利,01上人人有百萬年薪,這裡能住進去的應該沒幾個
再來,就算是社會住宅也不會給人住永遠的吧,除非供過於求
但就算真的供過於求,大家也還是會搶地點最好的那幾棟
而就算是同一棟的房也有好壞之分,憑什麼我住四樓他住十樓?
先佔先贏對於後來的人不公平,所以應該會每隔一段時間就重新抽籤分配
不是住進去就可以賴著不走,該搬的時候還是得搬!
再來,講個現實一點的,所謂萬金買鄰,社會住宅嘛,應該沒人會要求租屋者的素質要有多棒
但多少會影響居住品質,發生的事情一但多了還會被人當成嫌惡設施
結論,便宜的房子誰不愛?但總是有代價的
1)入住資格限制本來就應該有。
2)社會住宅也不會給人住永遠的,合理,住永遠就不叫只租不賣。
3)萬金買鄰,屬於社區管理問題,講個現實一點的,買的風險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