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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鬧劇結束了?

newjohnpc wrote:
那都更完 再三四十年後呢?再都更一次 再加高?? 二百年後 台北不就有很多 101都更大樓了...

街道 能負荷那麼高的大樓嗎??


想太多,照這種想法那所有建設原地踏步就好了!


newjohnpc wrote:
有地方沒做好 就會被冠上貪心 釘子戶的罪名?? 一般人民那有這種心力去打這種官司啊..

為什麼不修改建築法 讓合法房子即使沒築建線也能重建, 為什麼不提供優惠的 重建房屋貸款..等等


一開始所有輿論可是都導向王家的喔! 掌握麥克風也是王家! 怎變的王家很可憐似的...

沒建築線要重建,OK啊! 以後台灣只要有這種建築發生公安問題,人家要求償時跟你求償你要不要啊!?
不要又跟我說什麼為什麼要找你求償! 你不是挺沒築建線重建嗎?
還有王家房子有一大半是違建喔!
別再繼續了啦
一開始王家就是要錢而已 說謊一堆的戲碼 浪費國家資源
去看看判決書好嗎 去查內容好嗎 王家一開始就沒有要配套拒絕都更 而是在談金額跟坪數
真的要拒絕 就不會一直在私底下協商 一開始完全拒絕就好
都更法雖然是不完善的法律 但是卻有給人選擇的空間 王家根本沒打算拒絕
還裝出 他們不懂這些法律來唬懶 王耀德先生什麼職位 會不懂如何避免?

的確是可以更好的配套 但是這件事情一開始王家就有問題 是要配套什麼?

一天到晚在講沒簽約 但是他讓合約因都更法自動生效
要不要跟你講王耀德在哪間營造公司做事 給你查查 該公司負責過幾筆都更案?
不要一直扯開 一值講王家不知道 你不要沒查就直接講 現在被打爆了 又說釘子護就是貪錢

這是兩碼子的事情 士林王家這案例就是貪錢 不能跟其他都更案拒絕的相提並論
還有失聯沒補足 這情況是不適用王家 如果失聯沒補足就不能這樣推動

王家是參加聽證會 也放棄了拒絕的權利 不要再扯了好不好 11訴訟 去查一下好嗎?

文林苑協商小組:「經審視所有相關書面資料,在都市更新推動過程及審議期間王家並未提出任何意見,表達不參與都更,待計畫核定後方提出不同意參與都更之訴求。」(參2013-06-21)

最高行政法院100 年度裁字第1582 號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8 年度訴字第2467 號判決:同一個收信地址,王家人宣稱没收到建商的都更公聽會通知,但卻收得到法院的開庭傳票,「顯然違反一般生活經驗法則」

王家有宣稱沒收到唷 但是王家代表王國雄有出席 事後也被證明 出席人為王國雄簽名屬實當初王耀德還公開指證說 該署名是偽造文書 還大罵其他同意戶作偽證 現在王耀德再說啥? 真不知道是誰在偽證 檢方如果針對這點下去 不知道會死的多難看唷

順便一提 因為王家自導自演 導致檢方進入調查 還被查出大部分違建區塊 還有一位李姓同意戶 被王家連番公開砲罵 並指責偽證 真不知道李太太告下去會怎樣唷 丟臉丟大了

newjohnpc wrote:
都更是比較好的配套方...(恕刪)
王家有主動跟建商協調唷 的確是建商來作 只是價格談不攏
在都更尚未決策前 煩請查一下訴訟內容好嗎

我相信都更法不完善 但是王家吃東西的嘴臉真的不好看

newjohnpc wrote:
沒有人強迫建商來 做...(恕刪)

newjohnpc wrote:
那 如果 "那 如果 "遊戲規則" 本身就不公正呢??


還是你認為 台灣的 法律 公正 到極點...永遠都不用再修改了...


誰來判斷公不公平?
法規定下去,雖是惡法,大家還是要遵守遊戲規則玩下去...
要改也是可以,等你當上民代後且有辦法在立法院取得多數表決通過(以現在的藍軍席次,恐怕某些案子還辦不到)

這就是台灣的民主與法治...

大砲台 wrote:
想太多,照這種想法那所有建設原地踏步就好了!


一開始所有輿論可是都導向王家的喔! 掌握麥克風也是王家! 怎變的王家很可憐似的...

沒建築線要重建,OK啊! 以後台灣只要有這種建築發生公安問題,人家要求償時跟你求償你要不要啊!?
不要又跟我說什麼為什麼要找你求償! 你不是挺沒築建線重建嗎?
還有王家房子有一大半是違建喔!
)


喔...原來 "都更" 就代表所有的建設了...

>沒建築線要重建,OK啊! 以後台灣只要有這種建築發生公安問題,人家要求償時跟你求償你要不要啊!?
這真的好笑了..那現在王家有沒有公安 問題...有的話向誰求償?? 日後一樣向誰求償啊..


法規本來就有規定 一定的容積 建敝率的.
為了都更 政府就可以 任意給 容積獎勵...原有的街道 負擔得了嗎?

若發生了..公安問題...是不是可以向你求償...
你挺建商嘛!!







shinya69 wrote:
一開始王家就是要錢而已 說謊一堆的戲碼 浪費國家資源
去看看判決書好嗎 去查內容好嗎 王家一開始就沒有要配套拒絕都更 而是在談金額跟坪數
真的要拒絕 就不會一直在私底下協商 一開始完全拒絕就好
)


你的意思是..只要一開始 完全拒絕 就絕對可以排除嗎?


還是 無濟於事...不管一開始拒絕的手段完不完備...結果都是一樣的...



這解決方式很簡單..請法院發傳票..來表達要或不要...立刻簽名..


不來的視為完全拒絕不就好了...



newjohnpc wrote:
這真的好笑了..那現在王家有沒有公安 問題...有的話向誰求償?? 日後一樣向誰求償啊..


看來你搞不太清楚是誰一直忽視建築法規一意孤行要原地重建的



newjohnpc wrote:
法規本來就有規定 一定的容積 建敝率的.
為了都更 政府就可以 任意給 容積獎勵...原有的街道 負擔得了嗎?

若發生了..公安問題...是不是可以向你求償...
你挺建商嘛!!


回答原問題好嗎? 前面問題沒回答,況且我的疑問跟這有啥關係?
所以你當商人吃素? 你沒給人家利益是要怎麼讓建商參與都更,你當建商是慈善機構喔?

還有建商是照法規走,而你是想改掉法規,照你意思走
還有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說我挺建商? 我挺的是"理"

別把我跟你混為一談,我不是那種會把建商劃入罪惡王家就代表正義的人,還有我對建商也沒啥好感

大砲台 wrote:
看來你搞不太清楚是誰一直忽視建築法規一意孤行要原地重建的

回答原問題好嗎? 前面問題沒回答,況且我的疑問跟這有啥關係?
所以你當商人吃素? 你沒給人家利益是要怎麼讓建商參與都更,你當建商是慈善機構喔?

還有建商是照法規走,而你是想改掉法規,照你意思走
還有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說我挺建商? 我挺的是"理"

別把我跟你混為一談,我不是那種會把建商劃入罪惡王家就代表正義的人,
還有我對建商也沒啥好感
)


真是不可思議啊...人家王家本來就是"合法"的建物..
沒有王家同意把人家拆掉 然後又說王家"忽視建築法規一意孤行要原地重建"
你不要把人家強拆 人家還用重建嗎? 打人喊救人 真是不可思議啊..
這就是你說的"理"

>>你沒給人家利益是要怎麼讓建商參與都更,你當建商是慈善機構喔?

呵...建商賺錢 貪心 就有理.....王家就是釘子戶...貪心該死...


文林苑是很單純的 (私人私權)的商業糾紛,私人間的買賣行為 ,沒有公益

36戶那絕對不叫公益...麻煩去查一下什麼叫公益...

(36戶叫公益?那30戶算嗎? 20戶呢? 10戶呢? 5戶呢? 還是 2戶以上就叫公益\)

私人間的買賣行為 ,必須要你情我願

沒有在強迫買賣的....


合法!?有人就是要故意忽路王家的違建就是了!

當初不反對現在搞成這樣怪誰啊! 忽視建築法規一直要原地重建不是事實嗎? 還是你想說王家沒有忽視法規?

建商為利益不正常嗎? 請問建商有危違法嗎? 不會又要冒出此法是惡法吧!
王家要利益也很正常,但謊話說了不少,還忽視法規要求重建,跟一個違法的有啥好說的? 11連拜沒道理嗎?只有王家代表正義?王家凌駕一切法規?

王家跟36戶本來就無關公益,扯這幹嘛<!?
現在想下車會不會太晚? 聯盟還想繼續玩下去呢!
王耀德自己都說了最會騙人的是都更沒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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