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543 wrote:有所得就該交稅...是公平的問題....你不會連這點基本常識都沒有啊...(恕刪) 我得要替虎頭大說句話虎頭大會這樣認為其實是很正常的看看現行的稅制跟國家機關的作為台灣是個連基本常識都無法做到的國家稅收要達到公平,在台灣根本就是天方夜譚不是虎頭大錯了,是我們沒看對歡迎來到台灣....
稍微看了一下討論,只能說把一些錯誤的觀點拼湊成錯誤的論述。舉例來說好了,汽車進口關稅,是台灣很高的一種稅負制度,一台BMW在英國17.5%的高商品稅VAT下,可以用2萬塊2千塊英鎊買到,大概一百一十萬台幣不到,可是你在台灣買這樣一部車,沒有150萬以上是不行的。可是你去問問看BMW在台灣的經銷商,它們賣得不好嗎?---論述應該分成兩部分來討論,該不該課稅?以及課稅對於市場的波動影響。租賃所得該不該課稅?法律規定要,而且很明確,惡法亦法,問題只在於過去台灣執法能力低弱,所以本質上,加強稽徵,只是依法行政。如果認為不應該將租賃所得納入,應該說明其理由,是符合公益?還是符合公平?很明顯,開文的論點中,既非公益、也非公平,而是自以為會造成市場波動。---因此重點變成市場會波動,所以應該要杜絕所有造成波動的因素。多麼美好的想法啊!一百多年前馬克思的想法都沒有那麼進步。就算共產主義最盛行的年代,那些政權也似乎沒有提出那麼進步的思想---當然,那幾個政權也沒有經營出所謂的市場---。市場經濟靠著那一隻看不見的手進行調整,成本上升,自然價格上升,商人的工作就是去壓低成本,拉高售價,而消費者則是比較售價購買。因此擔心加強稽徵造成租金上升,確實必然如此,但市場自會去調整這個問題。如果連這個也要去擔心的話,那像是銀行調整存款利息,豈不是要搞革命了?你會因為銀行調高放款利率一碼,然後上街去丟雞蛋嗎?想必發文者是大台北的相關業者,因為離開大台北,其實這個問題根本不是問題,比方高雄我有一個店面出租,去年租金1萬8,今年續約時他就說希望降到1萬5,因為隔壁兩間是這個價格,我直接否決,因為那兩間的狀況一個是房東不在台灣,租給朋友順便幫她看房子,另外一個則是只做早餐營業,中午過後就休息。而且我的房租還包含水費等費用,比別人多約1000元的支出,但如果我不提出降價,他可能會跑去別的地方租屋,所以我意思意思降了一千元。一萬八降到一萬七,如果假設我還要多繳稅(目前都有申報租賃所得,稅捐稽徵處審查地價稅跟房屋稅時審核租金,然後國稅局依照標準課稅,國稅局並沒有課到滿額,而是課大約10萬一年,比應該是大概20萬元一年的實際收入有點出入),我的實際收入可能變成一萬五千元,難道我就不租了嗎?放著會比較好?用肚臍想就知道不可能,不租出去的話,我連這一萬五千元的收入都沒有。所以這篇討論確實沒有太多營養。不管怎樣,台灣人應該要慢慢培養守法的精神,台灣現在有太多問題,都是不守法造成的,沒有有效的都市發展控制制度,商業區當住宅區用、住宅區才變成商業區,汽車路邊亂停、機車亂闖紅燈,這些都是認為惡小而為之,所累積起來的就成了整個社會的大問題。
房租力所得稅這都不知道是幾年的新聞了但政府之所以不敢大力抓是有原因的因為大力抓下去~~~全台房子租金保證上漲那買不起房的人又會怎樣~~對投資客與有錢人來說多繳一點稅是沒差但~~轉嫁後,房客必定要多付好幾倍的稅的租金~~
房東有賺錢本來就應該繳稅,怎麼可能因為他會轉嫁給消費者所以就可以不用繳,天大的謬論有許多人都有繳稅難道他們就該死,換各角度想,如果台灣有所得的人都付出應繳的稅額,那台灣也許就不用7成的稅來自領薪水的民眾,讓所得分配更公平。現在的狀況是房東不用繳稅然後自己租房子可以便宜一點,結果自己賺得小條的,讓店家賺大筆,然後店家累積大筆的財富來壟斷整個市場,讓你的下一代也繼續輸下去,所以該繳稅的本來就應該繳,政府多收了稅金然後財富合理分配,減少貧富差距。
合理的稅制我相信是應該但房東也不是那麼好當的每年房屋稅+土地稅+綜所稅算一算每個月成本平均要1000元~2000元不等另外屋內東西的修繕維護折舊看看房價再看看租金價格真的那麼好賺???要是有我喜愛的房子房東願意租我一輩子不漲租的話現階段我願意選擇用租的...萬物皆漲 只有房租沒法漲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