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特區因為對建築物有高度的限制(一般限制是40M-約12-3層樓高)所以特區內能提供的住所並不多. 單純的以特區內人口來講大概是全美20名左右. 但是如果以整個大都會區來講目前是全美第六大都會區(約六百萬人). 所以把華盛頓特區拿來跟彰化比真的就是貽笑大方了...sasamisami wrote:你是說美國首都華盛頓不算大都市?我還以為就算不是最大前十大總該有吧(恕刪)
在美國月薪10萬元,真的 沒什麼了不起,算低薪一族,生活應該還沒到很快活,應該有點辛苦才對,有房也沒什麼,這樣的房子,看來是 不太起眼,所以沒什麼好羨慕的, 你若搬到 南部去,你也可以買一個類似的, 月薪3~4萬搞不好比他快活
美國一個家庭四人,通常一個月的生活開銷大約就要美金一萬,如果以台幣30算計算的話,光扣稅就被扣了14萬多,如果沒貸款的話,剩下16萬,其實也沒那麼好用,不能生病及少上館子,三四個月就燒掉100萬,通常女主人在家帶小孩,接送小孩去上下學,才藝課,只有男主人一人在上班,也存不了甚麼大錢,我小學同學從研究所到美國念完留在那邊,到現在快50歲也只有買一間房子跟全家三台車子. 真的沒那麼好過,他現在想回台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