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智商的就是嫌自己被虐得不夠....
實坪制根本就是邏輯錯誤問題.....再怎麼硬凹,大家也不會認為喊話的人有程度....別浪費時間了
好好討論拔除釘子戶的方法才是正軌

(這也是可能扯到憲法的大工程....但至少邏輯不會錯亂)
timlo wrote:
早期不動產價格不高,不少建商以使用坪數大於登記坪數作為銷售誘因,在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時,把陽台、屋突、防空避難室、配電室、停車空間...等都忽略登記。
這些老房子在轉手時,多一點登記就多一點價錢,「陽台補登記」、「公設補登記」成了顯學。
公設的補登記,牽涉到全體共人使用上的權益,登記上比較複雜,所以辦理的案件比較少,但是陽台補登記,只要個人提出申請即可,不需要牽一髮動全身,辦理的人就相當的多。
早期的權狀沒有登記附屬建物、公設坪數的情況很多
所以早期買賣房子就是實坪制/零公設? 有公設登記以後,辦補登記,房價瞬間多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