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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坪的觀念


sufi2009 wrote:
不過就是算法問題
單價變高,總價有變嗎
==> 單價變高,總價不變,一大堆人不斷強調了
如果百坪大戶跟十坪套房付一樣的管理費
那請問是以百坪大戶為準還是十坪套房為準?
以百坪大戶為準,十坪套房不就哭死
以十坪套房為準,那不足的管理費誰來繳?
依比例分攤,你在這個社區佔了多少%的坪數,就擔多少%的公設不就好算多了
==> 百坪實坪大戶就繳百坪的管理費,十坪套房就繳十坪的管理費, 有很難嗎 ?
社區的公設是外人能用的嗎?
==> 除非是法定開放空間,社區的公設是社區的產權,非社區的人無權過問
有種感嘆... ooxx, 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不用跟他吵啊
反正買完大樓去開的第一次的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就可以去勸說他的鄰居改規則
會這樣算本來就是"多數人"的主張
社區的內規本來就是住戶之間的協議之下的結果

明明是少數主張, 說的好像是主流民意


dallasoriginal wrote:
1. 外國買屋沒人...(恕刪)


實坪制這兩樓一開 打到一堆建商代銷廣告商房仲售屋主跳腳 紛紛烏賊戰四起



其實就像燃料費 跟證所稅合併申報一樣 都需翻轉正義修改
realmeat wrote:
明明是少數主張, 說的好像是主流民意


那幾個一直跳針的帳號,大家不用去回應了。


如果說,立法強制要賣家廣告時也要寫實坪價,那尚稱合理

但如果說,立法強制要賣家

(1) 不准寫所謂「虛坪」(含所持公設) 價

(2) 不准寫所持公設百分比,更不准寫公設價值

(3) 公設要送給買家,更不准轉嫁到總價

(4) 公設所有權要依戶數均分就好,不可照每戶面積比例分
===> 也就是大戶人家、小戶人家,分到的公設必須是一樣大
===> 也就是大戶人家、小戶人家,公設的使用率必須是一樣大


那就絕對只是極少數偏執狂的主張,他們幾個人跳針式的灌水文大家就視而不見,等01管理員來掃吧。

而他們一直懷疑別人是公設雖多但灌水的賣家,那我們也可合理懷疑他們是公設很低很爛但實坪價也低沒多少的賣家(所以要大家不用去管公設價值,反正送的嘛)。
cbmtvb wrote:
如果說,立法強制要賣家廣告時也要寫實坪價,那尚稱合理。

賣家廣告時也要標示實坪單價,
舉雙手贊成!
realmeat wrote:
是唷, 這麼棒 !...(恕刪)


公設登記在建商名下不是優點,只是用來證明公設本來都是送的,難道你沒看到我寫我自己的大樓,門廳與地下室掛在建商私人名下給大家用,被法院判敗訴了嗎?應該要平均登記到住戶名下才合法,但應該要免費。你的閱讀邏輯恐怕不太清楚,不然就是故意偏頗要歪曲文意。

反正建商把公設登記在自己名下也是免費給大家用,而且只有建物沒土地持分,建物只會高速不斷貶值(不輸汽車)還要交房屋稅,登記在住戶名下才是正常合理的作法。幹嘛自己一直交房屋稅給住戶用免錢?不是腦子壞了嗎?就是因為這點成本對建商是九牛一毛才不在乎,以前都亂搞才沒登記。

所以現在賣屋都有把公設都平均登記到住戶名下,但卻拿來計價收費,這才大有問題。
ryanku wrote:
這絕不是好事, 因...(恕刪)


我沒有說這是好事,請把文章全部看完弄清楚文意重點,要免費登記在住戶名下才對,如果實在太外行還是不清楚的話,可以看上一篇#148我寫給另一位網友的解釋。
橄欖綠 wrote:
我買房從沒看過網路...(恕刪)


那代表你只買賣過鄉間獨棟建物,不然就是單純被當好騙的凱子了,VIP說明會都是專門唬外行人釣凱子的,其他金融類VIP說明會也一向如此,我參加過很多VIP投資說明會,現在都不去了,很多業者比我還外行,或裝笨講假話。

另外,不需要你開口多加一條,591網站本來就會標明每坪單價,就在總價的下面,不只公寓大樓,591連獨棟別墅與透天厝都會標單價,台灣房地產從業人員與台灣電視節目名嘴一天到晚都把每坪單價掛在嘴上,如果你不住台灣不清楚台灣的狀況,還是少說幾句吧。
TB5312 wrote:
那代表你只買賣過鄉間獨棟建物,不然就是單純被當好騙的凱子了,VIP說明會都是專門唬外行人釣凱子的,其他金融類VIP說明會也一向如此,我參加過很多VIP投資說明會,現在都不去了,很多業者比我還外行,或裝笨講假話。

另外,不需要你開口多加一條,591網站本來就會標明每坪單價,就在總價的下面,不只公寓大樓,591連獨棟別墅與透天厝都會標單價,台灣房地產從業人員與台灣電視節目名嘴一天到晚都把每坪單價掛在嘴上,如果你不住台灣不清楚台灣的狀況,還是少說幾句吧。


之前這位樓主每三句就扯北美如何這邊多先進等等,我才忍不住跳下來跟你在這邊鬼打牆。

所以照你說來,北美一般民眾買房不是去參加VIP說明會,而是你有什麼特殊的頭路喔?聽你在XX

你爬文也不認真。我是說把“總價/實坪”放在網頁上,這樣台灣就正式進入實坪計價的紀元了。是吧?


johnlove wrote:
不一定有很多台灣人...(恕刪)

beta710211 wrote:
建商蓋這些也可以說不計價
但實際上也是轉嫁給你而已


那就轉嫁啊~
反正不是說都一樣嗎?

全世界都是這樣轉嫁到實坪裡讓交易單純化,為什麼只有台灣不可以?
TB5312 wrote:
全世界都是這樣轉嫁到實坪裡讓交易單純化,為什麼只有台灣不可以?


沒人說不可以。該在乎的是建商對於公設質與量的保證。如果實坪制只是改變行銷手法,實在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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