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ta-sati wrote:油價 原物料 黃小玉 運費一堆價格全是國際期貨價不管到低收入國家 還是高收入國家 都一樣 (扣除稅等項目) 你真的有辦法做生意嗎?房子叫不動產耶油價 原物料 黃小玉 運費能到處搬所以全世界價格一樣房子能到處搬喔?這是沒念書的人都知道的常識吧
lml640707 wrote:我說過那是Lacat...(恕刪) 那你的敦南論 形容詞就很精準?敦南跟代官山 到底哪裡像了只有你在說敦南下面的這段打妳臉你還要逃避到哪時候?印度所得只有台灣的1/5你要不要去看看 孟買的房價?不輸給台北呢請爬文中國GDP6800 怎麼上海房價這麼貴?在打你幾巴掌油價 原物料 黃小玉 運費一堆價格全是國際期貨價不管到低收入國家 還是高收入國家 都一樣 (扣除稅等項目)
ddcatt wrote:你把日本每坪單價乘0.7幹嘛?乘完你也買不到啊? 因為您問貴不貴阿所以要換成每坪台灣房價再計算購買力啊第一個新宿一小時的計算的確有誤應該是500萬台幣買28.57坪的房子每坪NT$17.5萬對日本人而言等於像台灣人買每坪NT$8.25萬結論:便宜
lml640707 wrote:你真的有辦法做生意嗎...(恕刪) 你去日本丟台灣人的臉嗎?房地產包含建築木頭 鋼筋 水泥 玻璃 鋁框 大型建築機械難道不是國際價格??像你這種水準還敢去日本工作?木頭 鋼筋 水泥 玻璃 鋁框 大型建築機械難道不是國際價格??
metta-sati wrote:下面的這段打妳臉你還要逃避到哪時候?印度所得只有台灣的1/5你要不要去看看 孟買的房價?不輸給台北呢請爬文中國GDP6800 怎麼上海房價這麼貴?在打你幾巴掌油價 原物料 黃小玉 運費一堆價格全是國際期貨價不管到低收入國家 還是高收入國家 都一樣 (扣除稅等項目) 那就再打你一巴掌房子叫不動產耶油價 原物料 黃小玉 運費能到處搬所以全世界價格一樣房子能到處搬喔?這是沒念書的人都知道的常識吧
居住不正義的根本原因......憲法有缺陷=============中華民國憲法中,第一章是"總綱",與人民住權無直接關係,第二章是"人民之權利義務",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這邊講的是"自由",不是權利)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甚麼是生存權? 目前的解釋條文中,與住權毫無關係)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其他自由及權利=? 無直接明講或定義是甚麼。 )在與人民關係最重要的章節裡面沒有任何一條提及人民的"住權",所以更別提後續的"法律規範"了,也因此造成台灣現今房地產的投機炒作。第3章之後都是一些政治的屁話,一直到 第十三章 基本國策的142~143條.......===========第一百四十二條 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第一百四十三條 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得照價收買。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並規定其適當經營之面積。===========講的是人民的"地權",與"住權"依然無直接關係,或許當時制定憲法的的人認為人民有地就能自行蓋房,60~80年前,當時台灣人口沒有像現在這麼多,土地價值低,因而沒有突顯出當下這麼嚴重的人民購屋問題。"平均地權"的相關法規從未好好的執行與規範,原因是和"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毫無違背,沒有違憲啊~~!!正因為規範漏洞百出,因此讓早期懂法律的權貴人士從中獲利,既得利益者又與法律制定者、行政者利益互通,因而放任有問題的法規繼續執行,進而讓這些極少數人成長為今日的財團。由於憲法無特地點明"住權",所以現行法規再怎麼胡搞瞎搞都不違憲,"沒有違憲".....懂法律的人都深知這幾個字的好用,想用追加解釋來保障"住權"需要立法者的遠見和支持,但是哪個當權者願意違背金主的意願??財產權與基本國策衝突如果各位對法律有點概念,看完最後這一篇連結會更明瞭現今憲法與法規的缺陷。(簡單的說,就是為了要保障權貴人士的財產權,因此可以捨棄基本國策中對一般人民的保障,尤其是第二章中沒有特別拿出來講項目)
metta-sati wrote:木頭 鋼筋 水泥 玻璃 鋁框 大型建築機械難道不是國際價格??木頭 鋼筋 水泥 玻璃 鋁框 大型建築機械難道不是國際價格??木頭 鋼筋 水泥 玻璃 鋁框 大型建築機械難道不是國際價格?? 不要忌妒我就是能去另外你把人工放哪裡耐震耐風放哪裡台灣蓋房子跟沒地震的香港蓋房子材料費會一樣喔另外人工呢?請不要把臉湊過來給我打好嗎?你應該全身都腫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