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te bear wrote:
shean9019 wrote:
好像還沒聽說都更後的總市值低於都更前的
...(恕刪)
總市值高又怎麼樣? 不是每個人要的東西都一樣.
市值便高是不怎麼樣
不見得人人要這個利益
但我回的是說
犧牲
用在她們身上
用犧牲這兩個字太沉重
也不太正確
mobisucks wrote:
都市更新條例第一條 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恕刪)
kuoyuan1 wrote:
北市府才會忽視樂揚違反都更程序...(恕刪)
kuoyuan1 wrote:
我是指未確定都更範圍...(恕刪)
aquaaqua wrote:
看來版上有些人仍然孜...(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