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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通過了,各位年輕人慘囉

年輕人就是有這些黑心建商才買不起房子,
哪來的輕輕鬆鬆買房子?
買了這要住,
當作商品買賣,
當然就是跌不下來,
又不是大家都姓梁…(ノಠ益ಠ)ノ
好事看待
房地產回歸自住是好事
投資客請遠離房地產
讓年輕人買得起自住房子
周志紫 wrote:
例如簽約後因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並經地方政府核准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把罰款轉嫁給買房者就好了, 直接抬高房價.
看看目前通膨的東西, 那項沒轉嫁給終端消費者的???
1000K

你要不要多把法條唸10次再發言?還是你中文很差?

2023-01-10 19:09
small_white

不懂為什麼中文差?假設房子轉賣能賺1000萬,違規轉賣最高也才罰三百萬。只要有市場,有價差,就會有人冒著被罰的風險轉賣。

2023-01-10 22:46
舉報轉嫁罰款給買家不知道有沒有獎金

small_white wrote:
把罰款轉嫁給買房者就...(恕刪)
barettchen1

你也要有人跟你買單[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3-01-10 17:35
再仔細看樓主的文,買預售屋不能提早賣,溯及以往,對自住戶OK

但如果建商爛尾了,這些買屋的人要怎麼辦?似乎也確實逃生無門

似乎該補一些條文,要如何讓爛尾建商吐出錢來
small_white

建商爛尾可申請破產,再另起爐灶。除非法律能連坐建商三等親,不過想也知道不可能。

2023-01-10 22:51
看来有回應了
上市公司沒倒幾家都太輕了
建商政府吃屎吧

這篇小帳號分數太低了吧
大概是預算低吧
不管這個條例有沒有通過...畢竟抑制的是炒房而不是打房...買不起房的年輕人終究還是一樣慘...
bluehearts

本來就是抑制炒房,不要再幻想打房了,真的打下去,經濟下行,年輕人不只買不起,連工作都沒了。

2023-01-11 11:34
條文不是魔法,
很難讓債務人起死回生。
有關保全與強制執行部分,
制度都在,
端視如何運用而已。
都爛尾了,爛命一條,
再設立登記,又是活龍一尾。
亂世才能出英雄,
拿掉框架束縛,
再來就各憑本事。
Lisa_Hsu

台灣就是對詐欺犯與金融犯太寬容了

2023-01-10 18:12
ewei0317 wrote:
再來應該要逼政府打擊...(恕刪)

政府殺手鐧屯房稅沒用上, 如果自住現有稅率不變, 第2房加徵現有稅率X2,第3房加徵現有稅率X3率,第4房加徵現有稅率X4....繼承而來自住現有稅率寬限期2年
法人購屋自用現有稅率X2, 第2筆房屋加徵現有稅率X2在加1%, 第3筆房屋加徵現有稅率X3在加2%, 第4筆房屋加徵現有稅率X4在加3%
不跌嗎?
舊制度就像直銷走到最後,
上線坐擁金山,下線苦如奴隸。
現在調整的,只是利潤分配比例,
讓上線暫時收益減少,
但不是把下線變成上線。
韭菜身份沒變,
別興奮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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