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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認為「實坪制」可不可行?

看海成花 wrote:
原來全世界都假掰實坪制?
如果真的一樣?
那幹嘛不直接實坪制?
打臉自己幹嘛?
是多怕真實數字嚇到國際?

1000萬買30坪結果實際上買21坪,
1個實際買多少就是多少:1個說是買30坪實際買21坪
到底哪個假掰?
笑死人


我以前就說了,那種主張廣告用實坪算,簽約登記與權狀登記,又將公設登記給自己個人,這與現狀無差異,那就叫假掰實坪制。

要改就改真實坪制,簽約不記錄公設,權狀公設不登記給個人。你跟我說的是一樣就好。

至於國外怎樣,我不在乎,我只知道台灣民法有物權主義的登記制度規範,至於公設不登記給所有區權人,之後會怎樣出什麼事,大家心裏有數。

最好要改就連民法這部分一起改,否則怎麼主張實坪制就是空話一堆,跟屁房價會跌,卻沒起而行,去看房殺價都不會的空空沒兩樣。
Z3300

最近十年漲最兇的就是植物人的老家花蓮,難怪他這麼care[笑到噴淚]

2022-12-03 19:23
大家都知道總價一樣
只是懷疑為什麼要用這種混淆視聽的奇怪坪計價

答案很簡單
政府做為高房價的始作庸者,是需要做一些面子工程的

「台灣的房價很便宜,日本美國一坪要100萬呢,台灣的90萬相比之下並不貴」
「台灣的房價很便宜,日本美國3000萬才30坪,台灣有35坪呢」

人家說坪價它就扯坪數
人家說坪數它就扯總價

然後別人的年均收入是我們的好幾倍
更何況蛋白區房子很便宜,比我們中南部小城市的蛋白區還便宜
整個購屋市場就比台灣健康不知道N倍
說到這個它就又馬上拿東京最蛋黃的精華區的坪價出來扯

總之國家要賣地換錢
政客靠炒地重劃變更發大財
人民只能說台灣政府好棒棒
twinhead13 wrote:
大家都知道總價一樣只...(恕刪)


你知道的東西太多了。

twinhead13 wrote:
大家都知道總價一樣
只是懷疑為什麼要用這種混淆視聽的奇怪坪計價


就說啊,跟建商說好,購房簽約不簽公設面積,權狀也不登記公設持份面積,價格一樣。完全沒有混淆視聽之處,你同不同意呢 ?

其實現在就可以做了,買房時跟建商說好就好。
有間房子正在辦都更,有人發現自己沒有登記到公設,差了5坪,都更後會差7坪,差了1000多萬
*采昕* wrote:
我覺得解決方式就是不...(恕刪)


這解決方案夠蠢!

集合式住宅這邊一堆魯空都買不起了(只能用租的)

美式獨棟透天別墅

你是要這些魯空也租不起嗎?

選擇是一種價值,它賦予我們控制自己生活方向的權力。
JoeHong wrote:
推動降低公設比會不會好一點? 

應該說:「降低免計容積比例」,這樣會比較好。

很多建案,公共空間非常的氣派寬敞,但室內坪數確小的可憐。交誼廳登記在免計容積的梯廳空間裡;水塔可以蓋到3樓高,當然這也是免計容積的一部分⋯⋯。

政府都給建商這麼多比例的免計容積了,以建商的角度而言,這些免計容積的部分,一定要蓋好蓋滿,因為這都可以賣錢啊!但這就造成了公設比偏高的老問題。

所以應該要降低免計容積的比例,但這等於是在割建商的肉,不太可行。

可行的辦法是:允許部分的免計容積可以轉為一般的室內空間,這樣公設比就可以降低了。

每個建案在符合法規的規定下,所需的最小且必要的公共空間都不一樣,有的可能要到35%才夠,有的15%就夠了。那政府應該只給15%的免計容積,允許多出的免計容積可以當做室內空間。當然這時若有建案需要35%的公共空間才能符合法規,那就只能蓋出35%的高公設比的建案了。

這樣建商才有誘因減少公設比,增加室內空間的比例,讓所有的坪數都能做有效的利用。
n8362995 wrote:
這樣建商才有誘因減少公設比,增加室內空間的比例,讓所有的坪數都能做有效的利用


從我上則留言後看了快10pages的留言.......台灣這鬼島果然養出一些被限制住觀點的人
實坪制為何被建商強烈反對?
其實實坪制的精神不在單坪是不是未來會變高......而在於讓你去買房時真正評估你的需求是什麼, 不是買一些強迫給你的公設
國外實坪制後的建案如何推案?消費者如何選擇
A建案強調的是每戶給你超大陽台, 可以在陽台烤肉, 社區在靠山or海的, 還會強調超大陽台可以放張沙發傍晚坐在陽台沙發欣賞美景
B建案在淡水, 給你超大陽台有何用?冷死了誰要出去, 因此建商不會推超大陽台, 建商給的公設是中間某層整層是公設(上下樓住戶到達的距離差不多), 公設提供健身房, 桌球/撞球/高爾夫練習室等等, 甚至公設層最外一圈設有800m運動跑道, 你可以環繞大樓跑步or走路運動
C建案靠近單車線路, 因此社區公設特地設立每戶除了機車位, 還都有單車車位, 甚至還特別設立一塊可以讓用戶維修/清洗單車的區域等等

台灣現在的建案呢?每個大型建案公設就是大陽台/健身房/電影院/會議廳/圖書室/游泳池這些......不管你會不會使用與自己有無需求, 反正公設就是這些, 也分攤到每個住戶身上
如果這些公設不算在售價上, 建商就需要先評估針對用戶, 哪些設施才是會吸引消費者購買的東西, 你多設了很多不實用or用不到(例如大樓旁邊就有運動健身中心, 內有游泳池與健身房), 這些用不到的公設你還設立, 就需要評估消費者買不買單了
把實坪單價明確化,
對總價沒用,
但對想要少買公設的,
或想要享受大公設的人都更有好處,
方便列出來比較.
jhlien wrote:
從我上則留言後看了快10pages...(恕刪)


你這些都不是最吃公設面積的

集合式大樓住宅除了警衛室與管理中心空間, 信箱區與儲藏室之外, 以下這些都是公設

各樓層梯廳, 樓梯間(高樓層還有兩個), 電梯間, 垂直機電管道, 屋突部分的自來水箱, 消防水箱, 電梯機坑機房,地下室有的消防與中繼機房, 消防與自來水箱機房, 發電機房, 電信機房, 台電配電機房, 地下室排氣機房, 水表,電表空間, 垃圾室, 垃圾車停車空間, 殘障公共車位, 機車停車位, 自行車停車位, 高樓層建築緩衝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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