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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屋稅建商不都更了!8旬老翁嘆:住不了新房

caspar0623 wrote:
同意極了,不過這就是台灣人的惡習啦,好還要更好,多還要更多,最重要的是不勞而獲貪小便宜心態,賣掉大安區買文山區,木柵區綽綽有餘且還有更好的環境養老,只不過心裡算計太多放不下


原來建商貪還要更貪可以,投資客貪還要再貪可以,房仲狂貪猛貪可以,百姓就得安份守己,果然是雙重標準.........
baga615518 wrote:
看來閣下很心急呀.主板貼私訊又貼(笑)...
閣下既已提供截圖.那我會先好好拜讀一下閣下提供的."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的訊息.


有人指稱別人假造資料,提供資料後

一張圖還要拜讀三十分鐘,閱讀的真仔細,

不過查資料能力有點差,五分鐘就找到的資料 一直說人造假

-------------------
更新

找資料請先選台北市 松山區 打南京東路五段

沒想到有人連這個還需要人教

對不起 你果然需要人耐心教 邏輯要好好學 嗚嗚

TopYoung wrote:
有人指稱別人假造資...(恕刪)



OK~ 我確實看見了.不過不是你說的"住宅資訊動態看板".而是"實際成交價格>不動產買賣".不過這並不影響資料的正確性.

非常好! 這資訊正確.

首先人先對先前所謂"杜撰"一說致歉.

只是23巷這間屋齡兩年(建築完成年月1020529).123巷這間也是屋齡兩年.請問這跟舊屋換新屋的關係又如何?
baga615518 wrote:
OK~ 我確實看見了.不過不是你說的"住宅資訊動態看板".而是"實際成交價格>不動產買賣".不過這並不影響資料的正確性.
非常好! 這資訊正確.
首先人先對先前所謂"杜撰"一說致歉.


我沒差 反正網路出張嘴的人這麼多,沒能力還質疑別人就不太對了


baga615518 wrote:
只是23巷這間屋齡兩年(建築完成年月1020529).123巷這間也是屋齡兩年.請問這跟舊屋換新屋的關係又如何?


舊房換新房 有人健忘了


我是宇宙人 wrote:
大家別吵了吧!到時都被送到回收筒就不好了。
我發這樓的原意,只是要點出有人『因為住的地點的原因,如果要重建他們幾十年的房子(不論是自建還是建商都更合建),都會面臨每年要繳的稅突然大增的問題』,而不敢去做、去讓自己的生活品質好些,即使這些稅改是在他們搬來好多年後才發生。
就這樣罷了。
然後就看看大家的反應。
當然,我也預期會有部份的回文說『住不下去就賣、就搬啊!住在賣了那邊的房子生活多好過』之類嘗試將自身認為合理的方式套在他人身上的回言…不過我沒想到這種回文比例還不少…不知


都更後的房子屬於 "繼承" 不是 "買賣" ! 因為房子本來就是自己的 ~ 這是對地主而言 !

都更享有容積獎勵及稅賦減免 . 在交屋後3年免課稅 ! 房地合一新制上路 {奢侈稅} 退場 ~

除非建商在交屋3年內都無法出脫名下房產 . 賣3年還賣不掉的情況才會繳交過多的房屋稅 ~

都更會冷淡下來的主因是104年7月1日起都更容積限縮 ! 在這之前已送件的不溯及既往 !

由於容積獎勵變少了 ! 加上都更過程煩雜 . 建商當然不想接都更案嚕 ~ 這跟高房屋稅無關 !

你轉貼的這則文章 . 感覺上就是建商或房仲想拉抬+灌水的手法而已 ~
TopYoung wrote:
我沒差 反正網路出...(恕刪)


很有趣.閣下邏輯似乎出現大問題.

40坪舊屋賣掉後.真的能在"附近"買到同等大小的新房嗎?

拿兩間同是屋齡2年的房子.我不清楚這有甚麼好比較的?

就算是40坪換20坪好了.我一樣的問題點.請問閣下願意嗎?

我能告訴閣下的是我不會願意大換小.當然閣下也許是願意的那一方.

但回歸本版的原點:老人願意嗎?


素還真真真 wrote:
都更後的房子屬於 "繼承" 不是 "買賣" ! 因為房子本來就是自己的 ~ 這是對地主而言 !
都更享有容積獎勵及稅賦減免 . 在交屋後3年免課稅 ! 房地合一新制上路 {奢侈稅} 退場 ~
除非建商在交屋3年內都無法出脫名下房產 . 賣3年還賣不掉的情況才會繳交過多的房屋稅 ~
都更會冷淡下來的主因是104年7月1日起都更容積限縮 ! 在這之前已送件的不溯及既往 !
由於容積獎勵變少了 ! 加上都更過程煩雜 . 建商當然不想接都更案嚕 ~ 這跟高房屋稅無關 !


我沒說地主要賣房子啊,我只是說地主在都更後要繳重持有稅而已…

baga615518 wrote:
很有趣.閣下邏輯似乎出現大問題.
40坪舊屋賣掉後.真的能在"附近"買到同等大小的新房嗎?


你的邏輯真的跟你查資料能力一樣

我沒說過同等大小 正常人也知道不會買到同等大小


baga615518 wrote:
拿兩間同是屋齡2年的房子.我不清楚這有甚麼好比較的?


另一間屋齡不是2年.... 我實在沒力吐了


baga615518 wrote:
就算是40坪換20坪好了.我一樣的問題點.請問閣下願意嗎?
我能告訴閣下的是我不會願意大換小.當然閣下也許是願意的那一方.
但回歸本版的原點:老人願意嗎?


都更本來就不一定能 1p換1p了 正常人都知道

老人都更失敗-->不能住差不多大的新房-->住比較小間的新房不行嗎?

唉... 小學生都會查的系統,還要別人教
TopYoung wrote:
你的邏輯真的跟你查...(恕刪)


我也說了.你不了解老人的想法.

老人不能住大新房所以賣掉大舊房去買小新房.看起來非常合理.

但是多數老人即使住在破屋裡也不會願意搬離.

閣下有空去三鶯部落走走看.問問那些居民為何寧願住在河川地上也不願意搬到政府安置的公寓?

你就會知道"賣舊房買新房"對於老人們是多麼難辦到的事.

PS.我至少不會瘋狂的去洗別人的私訊板.這點某人連小學生都不如.
我是宇宙人 wrote:
我沒說地主要賣房子啊,我只是說地主在都更後要繳重持有稅而已…^++^


地主為何會繳重持有稅 ? 以小地主1坪換1坪情況 . 能換回原面積就要偷笑了還能多分嗎 ?

更何況都更是採權利變換 . 若要是有多分的情況也可拿部分現金+房子啊 ! 怎會重持有稅 ?

會有高房稅的疑慮會是在建商 . 因為權利分配時建商會分到多數房產 {建商要重建資金的} ~

現在的都更都是選用 "信託機制" ! 信託後等同法人 . 法人不同於自然人...不會課到重稅 !

之前就有說過都更屬於繼承不是買賣 ! 繼承就是承襲原有的 . 何來重持有稅 ?

不然都更要申請稅賦減免是申請心酸的嗎 ? 都更後自用住宅根本沒差 ~ 急的是多屋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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