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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5更新,最高法院刑事判決,本案結束,感謝網友長期鼓勵支持。

是不會。。

還會教我有的沒的。。。。。



陳小春2525 wrote:
妳跟仲介有合約存在,...(恕刪)
現金不夠多 wrote:
其他相關人等會再列入偽證的行列嗎?...(恕刪)


其他人在刑事偵查庭作偽證並沒有影響到我,欺騙的對象是國家,會不會被檢察官告就看日後在審判程序的表現了,法官應該會再傳喚。

lilice wrote:
是不會。。還會教我就...


會教妳真的很希奇,不怕妳說出去嗎?
就我跟許多房仲接觸過的經驗,沒有一位會說業內的斡旋手法,大都是張著嘴傻笑。
對於有跟店家起糾紛的客人,不是避之危恐不及就是要求不要說有接觸過,因為對方店長會打電話來飆。
我自己的案件也問過台中市仲介公會的理事長,得到的答覆也是不要跟對方說有接觸過,然後電話就趕緊掛掉了,房仲都很忌諱這種事耶。
房仲會教妳有的沒的,那妳知道為什麼地政局那麼挺房仲嗎?地政局也是跟我說敗訴賠錢就算了,幹麻又要告呢?
我頂~~這篇好文~~不沉 記者大大快來啦..
去當一陣子房仲應該就可以學到很多招數了
陳小春2525 wrote:
會教妳真的很希奇,不...(恕刪)
挖 最好近怎麼都廣告三連發哈 難怪 是因為 本樓嗎

ddr7011 wrote:
去當一陣子房仲應該就...(恕刪)


我不會說謊又不夠心狠手辣要怎麼當房仲阿?面試就被打槍了!
而且光是找這些證據就花了我一年多的時間,一位稱職的房仲大概只需三天就可以把屋主底細摸光了!
另外不要以為房仲都知道業內的斡旋技巧,許多房仲也是聽客戶說才知道原來還有這些招數。
房仲彼此之間也是很神秘忌諱,不可能會教這些有的沒的。
不能沉.不能沉.不能沉.不能沉.不能沉.記者快來

麥克~~ wrote:
不能沉.不能沉.不能...(恕刪)


感謝大大的支持,今天有收到高檢署的處份書,晚點來更新,給大家做個參考。
推一下,讓大家看看仲介幹的好事.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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