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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沒房、仇富、真富、假富


OracleW wrote:
現實是人吃人社會。台...(恕刪)





這個世界 本來就不公平

光是在座各位 能坐在電腦前打字 上01

這樣的你 就已經比地球上 其他人幸運了


若以從商的角度來說

[一世英名 毀於一旦] & [浪子回頭 金不換]

我寧可選擇後者 來造福我身邊的人

而不是選前者 照護地球上所有的人

cazando wrote:
嘻嘻,你做的事跟炒房...(恕刪)


這兩者間差異不小,一個是在創造價值,其中包含的技術、行銷、策略、管理、財務層面的元素是需要專業團隊組成才能有人真的願意去buy out來創造附加價值的!
但是另外一個只是單純的買賣套利業,當共犯結構一多,一群人一起往一個方向作,就可以越套越多、越套越爽!
台灣若是人人都是如此的想法時,自然會是鬼島,但實際上這個社會的羊遠比狼多,所以這群狼才會恣意的吃羊肉喝羊血,而教育羊群要武裝的人就變成狼群攻擊的目標,因為這跟狼群利益有非常大的衝突,這道理在淺顯也不過了!
如果有了錢通通都只能做沒社會責任的爆發戶而已的話,那麼大家也把台灣整個社會看得太膚淺了吧!說難聽的,為富不仁的有錢人僅只是山寨版的富人而已,永遠無法贏得大家心中的尊敬,而當這些人在享受掠奪的成果時,另外還要擔心所謂的仇富效應,殊不知掠奪的同時就造成了這個後果,而擔心這些不就是所謂的『做了婊子,又要牌坊』嗎?
zax903 wrote:
這兩者間差異不小,一個是在創造價值,其中包含的技術、行銷、策略、管理、財務層面的元素是需要專業團隊組成才能有人真的願意去buy out來創造附加價值的!
恕刪)



炒房其中也包含的技術(房子也要蓋好的啊)、行銷策略(也是要廣告啊)、管理(怎樣裝璜之類)、財務層面元素的(也是要投入大筆資金啊).

大家都在怪別人炒房,不如怪願意進場承接的人.

有個9000大,一邊喊空一邊到處看屋,最近成交.

本來房價有可能跌到3萬/坪,人家13萬的接走了.空軍有責難一句半句過嗎?

還不是摸摸鼻子,pm過去問人家買到哪,與誰接洽才可以買到這麼"好康"的事,我也要買.

買賣房子也能扯到道德,如果真不道德真的違法,何不直接報警呢?

當你是兇狠的狼時,每個人都會敬而遠之以免受害,而且常常在外不見得成為狼在家一定可以,還可能會反噬父母,因為父母在兇狠狼眼中常常是軟柿子,你已準備犧牲嗎?
唉因果因果,你想的太短視,只想吃定別人,不想分享別人,也難怪台灣風氣不斷被你這種人帶壞,但你又只檢討別人反過來嫌台灣。

你可別把小孩送來歐美先進國家,送到你最推崇的中國,因為歐美先進國家已被你嫌的半死,人就要有骨氣,往你口中最愛的地方送,說到做到,當然這對你這位崇尚厚黑學的人可能很難。你之前好像還自豪小孩學雙語,何必呢?學中文就夠了。

cazando wrote:
我可不打算把自己的孩子教育成一隻善良的羊,我寧可他將來成為一隻兇狠的狼
在往上爬的過程中你就會發現,信奉那些虛假的仁義道德是會導致你失敗的重要原因,中階層以上的競爭你就要學會臉厚心黑
我的小孩在國小畢業前就會送出國去念書的,因為台灣早就從根爛起了
放心,我的小孩我只會教他們學會自己判斷自己決定將來要過哪一種生活當哪一種人,兩方的價值我都會讓他們了解和嘗試,他們自然會根據自己的實際經驗去做選擇


waittfor wrote:
如果把女星跟那位先生的一些行為, 回歸到動物的層次來討論, 那的確是合理的

就跟放棄仁義道德賺錢比較快也是合理的, 但可能不在"人"的這個層次....


那些女星的行為雖然不可取

但是在我看來~也好過炒房者.......



時代竟然到了~連炒房的是非對錯都需要討論

而且還很難討論出一個結果

兩造還是均力敵





對一開始如你說的那樣是創造形的富人 但一旦IPO之後 就會變成(主動或被動都有 因為利益太大了)第2種掠奪形富人 而且比例上10間IPO有7間的的一開始的意圖就是要掠奪只有3間是認真創造 說難聽一點 內線交易比炒房更吃人不吐骨頭 可是這種圈內的行為 不是一般人看的到所以 何必去定義那種富人需要被尊重? 自說自話而已 顯得無知 D大應該也很清楚!
Sunnision wrote:
這兩者間差異不小,一...(恕刪)
來說說1998台灣所發生的『本土性金融風暴』,其實那也只不過是15年前的事......
發生問題的銀行有中興銀行、中華銀行、萬泰銀行、台中商銀、台東企銀....等等。
倒閉或紓困的企業集團有長億、鴻禧、力霸、安鋒、廣三、國產、宏福、宏國、海山、太子....等等,主要都和房地產有關。
當時台灣全體銀行的逾放比將近20%,主要都是房地產業透過民代進行的非法超貸,例如立法院長、省議會正、副議長等。
不僅數千億元超貸金額全部由國人買單,其衍生的勞資糾紛如太子汽車等至今尚未平息。

所以炒房並不只是道德問題,而是會實質影響民眾生活的民生問題。我們不會那麼無聊去關心誰的道德是否高尚?

一個小偷偷了東西還知道遮遮掩掩.. 因為他知道他做了不該做的事情.. 因為他還有羞恥心..

看了某些版友的發言..... 真是痛心.. 唉!!
david1598 wrote:
炒房其中也包含的技術(房子也要蓋好的啊)、行銷策略(也是要廣告啊)、管理(怎樣裝璜之類)、財務層面元素的(也是要投入大筆資金啊).
大家都在怪別人炒房,不如怪願意進場承接的人.
有個9000大,一邊喊空一邊到處看屋,最近成交.
本來房價有可能跌到3萬/坪,人家13萬的接走了.空軍有責難一句半句過嗎?
還不是摸摸鼻子,pm過去問人家買到哪,與誰接洽才可以買到這麼"好康"的事,我也要買.
買賣房子也能扯到道德,如果真不道德真的違法,何不直接報警呢?


炒房集團有很多組成份子,要只focus在營造商身上,您這樣講也沒有太大的問題,重點在於新創事業IPO最後被buy out後除了創造的財富價值外,還能創造非常多數人的長久就業價值,而所謂的純粹炒房份子(沒錯,我在之前就講過了,我指的是單純買賣套利的炒房者),每次的交易除了創造自身財富跟提供房仲業者一次性的服務機會外,還提供了什麼價值? 這就是兼善天下與獨善其身的差別,大家不是傻子,為何不尊敬兼善天下的人而要推崇獨善其身的人呢??
炒房是不道德,但是還沒違反中華民國這不健全的法律,要是我們效法德國,這些炒房者9成都違法了!(請看下文所講的『其六』)
http://inca.888ubb.net/t924-topic

hlz wrote:
對一開始如你說的那樣...(恕刪)

差異之處如同我在上面回應的內容,第一種與第二種來比,一種是社會正向能量,一種是負向,兩者是相牴觸的,差很多!
如果一句這裡是鬼島就能合理化對道德沒有期待的人掠奪的行為得話,那麼大家應該都能淡定的看待李少跟葉少的案例了! 台灣社會真的沒有正義了嗎? 我想不是的,因為這些人在今時今日的社會正被大家唾棄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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