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

拆?不拆? 對或錯? 人們總是習慣站在弱勢的一邊


crab69 wrote:
王家已經聘請了律師


現在才聘律師有什麼用?

房子也不可能回復原狀了,
頂多找行政瑕疵打國賠,
向臺北市政府撈一筆。
出包的結果也有好處啦, 至少讓全國民眾知道這種事的嚴重性!
國會應該?也會快點去修補法令漏洞!
只不過,王家成了犧牲品! 唉
郝小彬:

我接下來要選總統了

打房專家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好奇怪市長公然在全民面前踐踏憲法,果然今天出來很多護航的,就像YAHOO上,批評台北市政府的就按負評,可是有良知的人還是佔多數的,100%合法產權,又不影響別人都更,建商找不到可以感動王家的人事地物,就使出大殺招,市政府帶著警察去做了一件違憲的事,然後說...我也很痛苦...我X...痛苦個P...在台灣還買個P房子,隔壁的會投票拆我家...

解決現在這種都更問題的最好方式,就是修法"公辦都更"
讓政府來主導而不是建商

......................

fanta3201 wrote:
臺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恕刪)


老子不缺錢不想都更可以嗎???
在臺灣不都更不是被建商找的黑道放火燒屋,不然就被有牌白道進屋把人拖出來
現在是怎樣? 內容文章屁了一堆然後標題下那樣子,還說別人不懂你的意思

fanta3201 wrote:
臺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恕刪)


當初可惡的建商不要把王家畫進去不就沒事了
硬幹~硬賣~
這是個極黑心的建商
台北市政府還站在黑心建商那
郝市長很可恨!!

民主的國家 卻是共產國家的處理方式 可惡至極
民主倒退

有些人回答真的很無言啊~!!
建商當初畫地沒經過王家同意
硬是要畫進去 人家後來已經明確表達不願意參與
還是硬要拆
真的是賤到爆啊

話說今天新聞挖挖挖王家人有說
是當初是政府硬要王家人填寫想要的價錢
否則就算協商失敗
明明是公文 卻流到建商手中
好讓建商大做文章 抹黑王家 真的是下流手段 下流建商
錯就錯在王家真的不願意賣的話
應該填個100兆之類的天文數字
不應該填個兩億之類的

話說回來 建商當初不要把王家畫進去不就得了!!!!

可惡至極 憑甚麼強迫別人參加都更
更何況事情都沒有全部談攏
就先把預售屋全部賣完

真得很賤 建商!!

fishmay99 wrote:
很多事可以舉例給你不...(恕刪)


原來隔壁班可以選我當幹部喔
原來隔壁公司也可以選我當福委
原來隔壁住戶也可以選我主委
我明明是獨立財產,那難怪鄰居可以投票表決拆我的房~~嗯嗯嗯我瞭了

軒轅浩 wrote:
不想參與要積極表態??

糟糕,

我不想被殺、我不想申請信用卡、我不想借款...

這時候有人偷偷把你老婆賣掉

因為你沒積極表態:我不賣老婆!!...(恕刪)


說的好!
又是沒腦的主題!不是比例的問題,是人家不願賣!少王家這一塊建商也可蓋啊!再者

最重要的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這樣做!
  • 2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