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50年後,沒存款的就等政府收容或是睡車站(先爽,後苦,賴政府)有房子的,住30年後,再把房子賣掉去遊山玩水住養老院(先苦,後甘,靠自己,有尊顏一點)我想差別就是存款變成是房子這吧在換過來看就是強迫儲蓄的意思
這問題前提是要有1000萬現金吧!!如果我有1000萬現金1.我會拿200萬當頭期款 貸款800萬 買1000萬的房子!!貸款利率2%計算 800萬貸款一年攤還本利約:53萬2.手上其餘800萬 投資鄉民口中7%的金融商品一年股利約56萬===========================>56萬-53萬=3萬這樣每年還多出3萬盈餘還有自己的房子住20年後剩下800萬和房子一棟!!
好的房子會增值會保值現金卻只會貶值喔!就以30年來看一間台北市的房子30年前多少錢,30年後多少錢租金30年前多少錢,30年後多少錢30年前的100萬,和30年後的120萬(加利息)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出來 30年前手拿著100萬的人是富翁,現在手拿120萬的人連廁所都買不起...當然會利用現金投資又是另外一回事但如果單純以1000萬留著租房子來看,30年後,你的1000萬可能連廁所都租不起
比較好奇的是,好多大大回覆都提到買房還會背房貸,所以買不如租租的人可以活用現金,沒房貸...買的人要還房貸,生活品質會變差...不過...若甲跟乙同時都有現金1000萬...都有穩定相同的收入...甲一口氣買下1000萬以內的房子,不背房貸...每個月的薪水拿來投資或享樂...乙選擇租房子...1000萬連同本薪拿來投資或享樂...(當然每個月還要交房租給包租公)這兩種狀況下...誰較優就不是這麼好判斷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