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eric wrote:
分兩個層次 抵押權設...(恕刪)
抵押權設定後的租賃契約均可聲請排除點交,抵押權設定前的租賃契約因租賃不破原則,只能以不點交方式法拍.
yunnlai wrote:
我猜測會向連帶保證人求償 (因為你二弟就是還不出來, 才會房子被拍賣).
銀行的手法會先凍結你的銀行帳戶, 只能進不能出. (但凍結帳戶的存款總數不會超過欠款, 太多.)
然後扣你薪水三分之一. (最多. 縱使欠 5 家銀行, 也是他們去分這三分之一)
open808 wrote:
不知道銀行法有沒有再修改,自己再去巧一巧
借款人經法拍完,不夠的金額後,才能再對連帶保證人求償...(恕刪)
GSII wrote:
對於連帶保證人所付的清償責任是負連帶清償責任,
當債務發生債務人未履行清償時,債權人即可向連帶保證人請求清償、或做債權
保全程序如假扣押、假處分等~
GSII wrote:
查再抗告人係相對人即債務人乙○○所有坐落台北市○○區○○路四段七
二巷十六弄十四號房地(下稱系爭不動產)之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