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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限制每個人名下持有的房屋數量

不要限制人家買幾間, 因為錢多的人也有人權

但是對於喜歡買房的人, 可以給多一點的限制

例如:
一人名下可以有一間自用住宅對吧, 所以其它多買的房屋, 房屋稅, 地價稅就課到30%, 50%這種的

非自用住宅限制三年內或是一定年數不得交易, 自用住宅如果一年內超過二次轉手, 該房屋應適用非自用住宅的規定

非自用住宅如果是出租, 就要進行租金管制, 分區域進行租金管制

如果都照以上的說, 房市的交易會冷, 你說民眾滿不滿意? 一定不滿意, 而且不滿意的比重一定也不少

因為台灣地區自有住宅的比重超過85%, 所以在都市內有很多人是有能力多買一, 二間房子來做房租收入的

而且如果政府真的能伸出黑手對房屋的價格進行操作, 我更覺得可怕

政府能做的不應該是到林口那邊蓋平價住宅, 而是應該加速林口, 淡水那邊的生活機能, 不管是快速道路, 公共設施

讓衛星城市的機能不遜於都市, 那如果民眾還是有追逐名牌的心態, 那政府想管也不行

想買都市的人, 就應該付出比較多的成本, 而不是把都市的價值壓到和週邊縣市的價位一樣

ereport wrote:
大家回覆也不用這麼激...(恕刪)

每人每個城市兩戶有什麼用?旁邊一塊土地標售創新高,周邊房價就跟著漲了,散戶能控制市場行情?多看點新聞吧!

ereport wrote:
累積房地產的資金從房市逼出來, 房價漲幅應該可以減緩...(恕刪)

逼出來要逼到那裡去,布料嗎?還是稻米,到時沒褲子穿、沒飯吃還不是要叫,多賺點錢吧,買你可以負擔的起的房子就好了!!!
jztim wrote:
不要限制人家買幾間,...(恕刪)

完全同意,這樣才是社會正常發展的正軌.
ereport wrote:
雖然一定有漏洞可鑽, 但這應該還是要有所限制


我看,當務之急是,應該限制每個人名下持有的Mobile01的帳號數量。
雖然一定有漏洞可鑽,但這應該還是要有所限制。
這幾天有好多新帳號,發一堆相同的活動留言。

dulinsu wrote:
我看,當務之急是,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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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都想追求自由~但又因自身過度的自由來限制自己~
看不起比自己不好的~看不慣別人比自己好的~整天怨天尤人討公平
2.買東西原本是一件好事~買賣雙方皆有選擇權~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既然選擇願挨就別哇哇叫~若不願挨就趁早離開~沒人"限制"你住在這裡,別指望著政府能為你做什麼,也別說你繳了稅政府一定要為你做啥~有錢人也一定比你繳的多~依這理論你想政府應該聽誰的?
3.還有~別一直在那邊瞎瞎瞎~你真以為自己是周杰輪~當你自己買不起車時是不是又要限制周董買車的數量?瞎!
資本主義難免出現血淋淋的鬥爭和階級奴役現象
我認為政府要做的不是限制交易和持有房屋數量的自由
而是儘量彌補過度自由帶來的社會問題
短期的投機現象無須另外立法規範,中央政府就有許多工具可以壓抑
只是願不願意做而已。

……今天的新聞……
台北的房價所得比9.06已經遠大於「嚴重難以負擔」等級的英國的5.1倍
(台灣的五大都會平均是7.08倍)


從""""不動產總資產"""""的""""總價"""",來探討可能會好一點,


再用""""稅""""來進行管理.

蒲啊 wrote:
……今天的新聞……
台北的房價所得比9.06已經遠大於「嚴重難以負擔」等級的英國的5.1倍
(台灣的五大都會平均是7.08倍)


問題是英國的5.1是全英國而非都會區 更別提倫敦
嗯! 我想說一下我的看法..

1. 大家不是反對樓主想要打壓房價的想法... 所以並不是反對你的想法就是 "贊成房價飆漲".....

大家反對的是你的做法, 既然說是討論, 豈又不讓大家反對樓主的意見 ??

2. 房價飆漲, 有很多因素,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管制, 但是, 管制就是打開潘朵拉之盒,
政府憑什麼管制私有財 ?? 土地也可以管制? 新聞可不可以也管制 ?? 護照也要管制 ? 換匯要不要管制 ??
我可以說很多看起來"合理的說法"來說上述東西都要管制..

問題是, 你要不要住在管制的國家政府裡面 ?? 政府要不要立法來獲得權利管制民眾的私有財 ??

3. 房價飆漲, 跟游資有很大的關係, 銀行也很高興把現金用10%利率貸給你阿, 管制放款利率為10%, 也比你
管制私有財來的有效... 管制銀行的存款利率為1%, 管制銀行的放款利率為10%,馬上就 會有一堆人要賣房子了,
你也馬上可以買房子, 但是同時失業率飆到25%, 這樣的結果你能不能接受 ??
(為什麼有這麼多游資?? 中央銀行可以馬上把利率調高很高, 吸收這些游資...這樣其他國家就要偷笑了)

事情有這麼簡單嗎 ?? 來個第二次土地改革啦, 全國所有土地都充公, 然後優先規劃所有建設, 然後在把餘下的土地拍賣, 你也可以買回自己家的土地, 這樣政府的國債馬上清償, 還可以把地賣財團賺兩次... 這樣好不好 ??

限制擁有2間房 , 不是表示其他房屋充公?? 還是其他房屋要送給你 ?? 不然怎麼轉移?? 轉移給誰 ???? 現價?? 還是零價 ?? 充公的房子要不要徵房屋交易稅 ??

我是認真魔人, 錯字魔人不要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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