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n1972 wrote:嗯對不起沒注意到他容積率算錯了但這不影響我的結論也就是建商會偷的事實至於你說到誠實的建商是不是可以說出來造福一下鄉民呢...(恕刪) 在竹北就我看過的建案,沒有陽台外推的(可能記憶有錯,請更正):麗寶 層峰富源 世紀觀春福 君廈、陛廈坤山 水世紀、藏馥、鼎峰
[NOWnews]放任房屋公設比「虛坪灌水」! 監察院糾正內政部建商銷售廣告公共設施比計算方式,目前亦無法律規範,給予建商售屋廣告「低公設比」的機會,令消費者無從知悉坪數分配是否妥當,致引發虛坪、灌水等爭議,內政部卻放任多年不顧。就是因為公設比沒有規範,所以建商才可以將公設比越拉越大。我不反對有公設,但是要公平,我不希望我的房子買了一些我們用不到的東西。有人說有永持有健身房,這樣可以提高生活品質,但也要看情形吧,當加了泳池健身房後,你們家的管理費一個月多了1000元,這樣有必要嗎?有人說那至少也要有社區花園,有景觀,但這些都不算在公設內。怎麼會跟公設比有影響呢?另一點,買房子公設用比例計算也很奇怪,同一社區,難道買50坪的會比買20坪的公設用的多?那為何要用比例計算,買50坪需要花費15坪的公設,而買20坪的只要花費6坪的公設?(依照30%的公設計算)我非常支持實際坪數計算,如果政府不能做,就從自己做起吧,買房子時多多計算自己花了多少錢在公設上面。
opossum wrote:要引用別人的,也要先...(恕刪) 政府有規定陽台要多大,消防設施有多少,逃生梯要多大,但是不會去規定你們要不要有視聽中心,要不要有健身房,如果今天建商可以白紙黑字寫清楚,我的室內空間佔多大,陽台多大,其他公設一共多大,各佔我多少比例,我想這就很容易看出來,但問題是沒有,陽台佔1/8好了,那30%-12.5%=17.5%,我的其他的17.5%去哪了,這部份建商有交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