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摩星 wrote:沒跌租金的一樣直接先房價腰斬,中心蛋黃是跌投資扛干資金,比跌租金的邊捶更慘啊 以為包租公的房子是揹著利息在租人?錯!!!真搞包租事業都是十幾二十前早還清了由租轉賣所謂的房價腰斬不過是從賺兩倍變成賺一倍而已如果是三十年前買就是從賺十倍變成淨賺五倍已收房租比當年買價年利率都不知怎樣算了30年前200萬存起來利滾利現在可能是1600萬30年前200萬買的房子現在賣可實拿1600萬30年來收的房租拿去定存複利算算1000萬???
erc wrote:所以講了半天,你好租的條件是十幾二十年前低成本取得的物件嘛。講得好像現在入場還能很賺的樣子。尾巴漏出來了。 包租乃我家傳事業嚴格來講現在是包租"婆"在經營我到今天還是物流專業上班族名下出租最早的是民國48年取得的小店面到今天每個月還在穩定貢獻2萬元收入中還有~包租屬長期志業敢稱包租公都是有一定屋量更搞了不短的時間現在才入場的嫩咖敢稱包租公?所以是你搞錯了不是我搞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