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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會讓年輕人有"不勞而獲"的觀念........這神邏輯有人能解釋嗎???


gowan1234 wrote:
聯開案的原住戶有此...(恕刪)


歹年啊

效郎多
要租金...

幹麻要租政府的.不夠的還不是政府補貼.

投資客才是不勞而獲吧,年輕人租社會住宅根本沒得到房屋,
哪有不勞而獲之說?
是你們這些近幾年忍不住跳進房市買房的自住客買貴了, 心有不甘才在那邊唉唉叫

你們在買的時候怎麼都沒有想過房子會買貴, 你們當時怎麼沒發現建商、屋主賣貴的

現在你們是屋主了,知道自己買貴了吧,要怪誰!!

乖乖繳房貸吧! 誰叫你們要買貴

但是你們可以繼續勤奮賺錢, 而且可以賺到比以前更多的錢, 因為資金不再流入房市, 而是消費市場或是產業提升裡

當你們再次要買房的時候, 會發現怎麼一點點自備款就可以買到好房子了!!
沒錯 ! 就是要怪政府,

中和華中橋附近一整排,新北河岸,

本來就是破舊髒亂工業區,

整塊地被遠雄都炒去蓋豪宅了 !

新莊重劃區,也是一棟棟豪宅蓋起來,

整排的新建案,等著投資客去炒賣

國家為何不蓋青年住宅,只租不賣,

地都拿去給財團炒地蓋豪宅。

現在釋出個聯開宅,給有需要幫住的人便宜租屋,

有什麼不好,

影響到租金,影響到房價,

怕租不出去,就降價租呀

多少房東租屋有誠實繳稅 ~

從小到大,看過房東租屋有報稅的,好像沒有 .....



gowan1234 wrote:
聯開案的原住戶有此...(恕刪)


這標題是住戶說的? 還是樓主自己說的?

因為我google不到有住戶說這句話的新聞 ??
我到覺得政府應該讓年輕人都可以用買市政府的國宅(而非只能租),同時規定:
1. 貸款期限(20年 或 30年)內"完全"禁止買賣或是贈與
2. 15年內禁止出租

以上方式,既可以幫助一心想住台北市的年輕人,又可以避免有些想藉此圖利的人,佔政府社會住宅的便宜,貸款買來5年後脫手賺價差或是轉租出去收租金過日,然後自己住到本來工作的縣市 (新北市或是林口桃園等其他便宜縣市)

現在的討論,什麼破壞市場行情,讓年輕人覺得不勞而獲等,都是比較情緒性的。

大家要理性討論。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自己是是住帝寶的住戶,你會接受政府為了"安置"低收入戶的住戶,所以把安置的地點放在你的帝寶社區一起當鄰居嗎?
牽拖中南部.
你怎麼知道那些人不是台北人2.3代的...

多數人都是.買的起就買..
買不起就租.
沒什麼好抱怨的
就那些想不勞而獲的.魯蛇.在靠夭.

我親戚幾年前上台北...
人家也是乖乖的貸款買一間小的.

現在有錢人聰明的就買房,沒錢的聰明人就用租的
沒有甚麼錢又買房的人是傻的

soulpower1217 wrote:
現在有錢人聰明的就買...(恕刪)


這位大大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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