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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打房而加重房產持有稅,沒有道理


我是宇宙人 wrote:
這句話的前提是,1,...(恕刪)


是加重"非自住"持有稅,不會不合理,也不會打到無估....
樓主所言個人不以為然。原因如下:

1.台灣房產持有稅本來就偏低,此為不爭事實。
2.當個人擁有1到2間房子是「自住」,持有稅率低,此已成共識。何來」加重房產持有稅「一說?
3.就按樓主所說的台灣房子80%自有率,那表示至少還有20%無安身之所,當房價居高不下,那20%的人很難翻轉。當個人擁有非常多間房子時,就應該以「加重房產持有稅」的手段,讓他們不再屯房。

莫非樓主不同意「擁有非常多間房子,應該加重課徵房產持有稅」?

tiffany0211 wrote:
是加重"非自住"持有...(恕刪)


對阿 最近不是還有人拋出 按坪數的
保障人民住的權力嘛
有錢住大的 就繳多一點稅

john6517 wrote:
樓主所言個人不以為然...(恕刪)


我也有房. 我支持加重持有稅
完全不覺得政府是在搶我錢
引言:「擁有非常多間房子,應該加重課徵房產持有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是擁有房子,又沒買賣,又沒獲利,憑什麼要課重稅(指房屋持有稅)?
法理依據在哪?...量能課稅?居住正義??涨價歸公???

合理的課稅是為了社會福利,財產合理重新分配,照顧弱勢!
但是課到將近30倍的房屋稅是怎樣?合理嗎?全世界有哪個國家課房屋稅課到這麼離譜的?
是看有錢人不順眼?
是為了順應民粹?
還是憲法不保障有錢人,可以隨便侵害其財產權,藉由課重稅來充公?




john6517 wrote:
樓主所言個人不以為然。原因如下:

1.台灣房產持有稅本來就偏低,此為不爭事實。
2.當個人擁有1到2間房子是「自住」,持有稅率低,此已成共識。何來」加重房產持有稅「一說?
3.就按樓主所說的台灣房子80%自有率,那表示至少還有20%無安身之所,當房價居高不下,那20%的人很難翻轉。當個人擁有非常多間房子時,就應該以「加重房產持有稅」的手段,讓他們不再屯房。
4.莫非樓主不同意「擁有非常多間房子,應該加重課徵房產持有稅」?


1、2:如果只單看這個原因,所以您認為加重持有稅是因為『本來就偏低』,是為了幫政府找錢,不是為了其它樓看空文中空而為了打房而鼓吹加重之。對吧?如果是,就應該明說「就是政府缺錢,就是要搶有房人的錢」。而不是打著居住正義的大旗做「稅改」。

3:我的1F有講到「合宜住宅」可以解決您在意的『20%無安身之所,當房價居高不下,那20%的人很難翻轉』的問題。如果沒有這個「20%無安身之所」問題,您還會希望傷害80%人的資產,去做到『以「加重房產持有稅」的手段,讓他們不再屯房』嗎?

4、『莫非樓主不同意「擁有非常多間房子,應該加重課徵房產持有稅」』
4.1:非常多間是多少間?
4.2:再說一次,我的論述很簡單,在往後買賣利得稅開徵實現加各地政府首長興建合宜住宅以實現居住正義的前提下,開徵重持有稅傷害80趴自有住宅的大眾不合理,即使那個人有很多間房子,有很多間他或是他的家人先祖努力工作得來,不是因為買賣房得來的房子(買賣房都已經房地合一繳稅了嘛!)。
空空空看空 wrote:

對阿 最近不是還有人拋出 按坪數的
保障人民住的權力嘛
有錢住大的 就繳多一點稅

我也有房. 我支持加重持有稅
完全不覺得政府是在搶我錢)


『保障人民住的權力嘛』
保障人民住的權力?合宜住宅+買賣利得稅可實現居住正義,以及避免房地產套利進而提高房價,所以人民住的權利都應能被保障了。所以請不要再說加重持有稅這個傷大部份人來試著成就小部份人的方式了。



如果你在上述狀況下還支持加重持有稅,我能想到的原因:

1、你就是想買嘛!你就是想要打擊大家的資產,撿便宜嘛!

2、你佛心來著,想幫政府找錢嘛!可是你有沒有想過
2.1、房價跌,交易量縮,政府真的會比較容易找到錢嗎?
2.2、如果你真的只是想幫政府找錢,而不是自己想藉這個不合理的法而造成房價波動時去買,那為什麼只加抽拿房當資產的人的持有稅呢?買黃金的、買定存股的、買古董的…有很多投資的方式啊?為什麼不加重他們的持有稅呢?

3、sorry我想不到了…

我是宇宙人 wrote:
『保障人民住的權力嘛...(恕刪)


快回火星吧......

上班族所得繳稅,理所當然.....

買賣房屋利得繳稅,這就是在打擊有錢人....

叫台灣把所有的稅收都廢了不是比較好,要圖利就圖利全民吧...

不過,或許你也從來沒繳過稅,哈哈

我是宇宙人 wrote:
『保障人民住的權力嘛...(恕刪)


1. 我不想買 如果加重持有稅 讓房子變燙手山芋
我還會進去撿??
2. 替政府找錢 或許有一點 有錢買的起千萬豪宅
卻捨不得加一年幾千的稅 不太符合比例原則吧
管理費都比稅高不知幾倍

我支持加重持有稅因為
台灣持有稅偏低(我房子的稅加2.3倍 我還是很輕鬆繳的起)
更支持加重非自住持有稅 囤米犯法 囤房沒事?

至於 買賣利得稅 如果課到50%以上 而且沒有除外條款的話
我才覺得可以不需要加重持有稅
合宜住宅的話
鞭子跟蘿蔔 本就可以併行的

那你不支持加重持有稅的原因!?
想炒房? 怕自己繳太重的稅?
想賣房賣不掉?

與其想別人為何支持
怎麼不想想自己為何不支持



tiffany0211 wrote:
快回火星吧......

上班族所得繳稅,理所當然.....

買賣房屋利得繳稅,這就是在打擊有錢人....

叫台灣把所有的稅收都廢了不是比較好,要圖利就圖利全民吧...

不過,或許你也從來沒繳過稅,哈哈)


樓主是讚成你說的"買賣房屋利得繳稅"沒錯啊!他反的是"加重持有稅"
你看清楚一點好不好?

而且你幹嘛加一句"或許你也從來沒繳過稅"啊?
好好討論不行嗎?寫這個浪費網路資源.......
我是宇宙人 wrote:
加重持有稅

樓主啊!
您現在每年付多少?
增加到多少對您來說就負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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