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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條款」判無效 房仲業震撼彈


潛出水面 wrote:新聞來源:「霸王條款」判無效 房仲業震撼...(恕刪)


只是個高等法院的判決而已
連到最高院都還沒 更何況是編成往後有間接法源拘束力的判例
一堆人這麼high幹嘛

還有那200真的很侮辱人
嫌別人工作好賺 怎麼自己不去賺?
這個判決真的很棒! 判得很好!房子又不是房仲的,要不要賣是屋主決定的!
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的判決文已經出現,房仲們還在繼續掙扎
1589 wrote:
判決書來了,請大家細...(恕刪)


看起來是中介找假買方要騙中介費,可見中介之可怕,專門設計賣方。

中介不好好做中介的事情,好好的檢查房子,確實做報告,專做些不好的勾當。

判斷真好,但是還應該判沒收保證金100多萬給賣家,看看中介以後還敢不敢找假買家。
否則,中介告贏就賺(騙)到,告輸就衹是損失點裁判費,實在無法嚇阻。

本人之前被中介的假看房客,假買方騙得團團轉,幸好最後識破其技兩,
以拖過托授期限脫身,想想真可怕。

sun88990 wrote:
只是個高等法院的判決...(恕刪)

還在垂死掙扎?
原po最後一段寫到:
本件第二審已判決確定,不會有第三審。
提供各位參考討論。

看來你是等不到最高法院了,因為已確定了
116樓找到的判決書寫清楚,
第一,因買方的延誤導致買賣不成立,賣方不用負責;
第二,仲介後來找的假買家被識破,明明跟原來的買家不是同一人;

我相信還是有很多正常的仲介啦,
但判決書裡原告"遠東世紀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真的很誇張,
還找了跟原來買家不一樣的人來提買賣合約,
是要來騙不知情的小老百姓喔!?
遠東世紀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

魔彈の射手 wrote:
有錢就是老大的心態,房子自己的為何還要找仲介幫你賣?

因為賣屋廣告一丟出去,
就有一大堆仲介打來靠夭,
搞到根本無法篩選出買家。

axxxxa wrote:
我覺得這樣對仲介很不公平,惡質的賣方大有人在,仲介忙了老半天結果變成會做白工,
不過我對仲介收取6%很有意見...


我也覺得用%來抽有點貴,尤其是現在這種高房價的時代

如果成交一間房有5~10萬業績收入我們覺得還合理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諸惡莫做、眾善奉行、定慧等持、行善布施、災劫消弭、逢凶化吉,阿彌陀佛!
如果你老闆沒給你錢!!!
你也覺得公平的話我就認同你...
cute101037 wrote:
如果你老闆沒給你錢!!!
你也覺得公平的話我就認同你...

勞動(僱傭)關係和居間也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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