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出水面 wrote:新聞來源:「霸王條款」判無效 房仲業震撼...(恕刪) 只是個高等法院的判決而已連到最高院都還沒 更何況是編成往後有間接法源拘束力的判例一堆人這麼high幹嘛還有那200真的很侮辱人嫌別人工作好賺 怎麼自己不去賺?
1589 wrote:判決書來了,請大家細...(恕刪) 看起來是中介找假買方要騙中介費,可見中介之可怕,專門設計賣方。中介不好好做中介的事情,好好的檢查房子,確實做報告,專做些不好的勾當。判斷真好,但是還應該判沒收保證金100多萬給賣家,看看中介以後還敢不敢找假買家。否則,中介告贏就賺(騙)到,告輸就衹是損失點裁判費,實在無法嚇阻。本人之前被中介的假看房客,假買方騙得團團轉,幸好最後識破其技兩,以拖過托授期限脫身,想想真可怕。
116樓找到的判決書寫清楚,第一,因買方的延誤導致買賣不成立,賣方不用負責;第二,仲介後來找的假買家被識破,明明跟原來的買家不是同一人;我相信還是有很多正常的仲介啦,但判決書裡原告"遠東世紀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真的很誇張,還找了跟原來買家不一樣的人來提買賣合約,是要來騙不知情的小老百姓喔!?遠東世紀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
axxxxa wrote:我覺得這樣對仲介很不公平,惡質的賣方大有人在,仲介忙了老半天結果變成會做白工,不過我對仲介收取6%很有意見... 我也覺得用%來抽有點貴,尤其是現在這種高房價的時代如果成交一間房有5~10萬業績收入我們覺得還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