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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遇到那種房客拖欠房租, 又裝死不搬, 有沒有實務上的殺手鐧可以妥善處理!?

標記一下 方便了解後續
米米愛吃米米 wrote:
這位大哥是正確的,而...(恕刪)
房東要搞死房客是很簡單的,一般租雅房、套房、整層公寓的都很好處理。

但有網友說黃金店面被欠租兩年!說真得這到底要如何處理?
不曉得一開始就把水電的帳單地址變更到別處,請房客在依每期的水電費繳納匯款。
如果開始不繳房租,就開始不繳交水電費,讓他自然被停水停電這招行不行。
這招如果可行的話應該還不錯用吧,只是每期都要跟房客接洽有點麻煩。
來來來 讓專業的來

遇到專業的租客沒有公證約(也故意拖不去公證)跑法院要大約是16-18個月才拿的回來房屋
除法院以外其他的方法都難搞也 要不回來的
改天待我細說清楚---這國家就是這樣 跟著走真的是搞死人
弄得人財兩失家破人亡阿...
待續~~
塔特

raymond0322 wrote:
Hi ALL請問遇到...(恕刪)

合約,押金,存證信函
建議樓主以適當方式,如陳X光 身分證B123XX6789 公佈惡房客,以供有受過其害者彼此聯繫,
只要有兩次以上法院記錄,這種行為已足以構成常業詐欺犯行,歷任受害人都可向檢警告發,
把它送進該去的地方,不要留它繼續為害

todd01050105 wrote:
來來來 讓專業的來遇...(恕刪)


真的很期待 專業的提供更詳細的說明...

另外看本樓也有許多的有疑問, 如果契約書上 先行 明訂...相關制約條款..

如 非侵入、破壞性方式
1. 繳納房租方式 每期 以 轉帳繳款 或 經雙方約定 於 租屋處 (或房東地址) 為主.
房客不能以無法約定雙方時間地點繳納房租為由,延遲繳納超過二個月。
2. 若未繳納租金超過三個月租金,房東有權立即申請停止水電供應.
並於繳清房租後始得申請恢復水電供應.
3. 另房客不得自行申請 或 安裝 房屋內之 水電供應.

這樣子想請教 有經驗 或 懂法律的人..
這應該 沒有違反 公序良俗的 條文..是否 有效且可行..


或者 建議 修法 比較 緩和一點的方式

在申請打官司期間, 房客必須 每 3~7 天至當地警察局簽到..
並說明近況..
如有連續3次未簽到,房東即可立即會同警察開門後換鎖...
如房客要領取東西,, 請至當地警察機關報到,並會同房東取物...
這樣子麻煩...不知道有多少 厚臉皮的房客 還想 硬撐 到 16 ~ 18個月...







faust605 wrote:
不曉得一開始就把水電的帳單地址變更到別處,請房客在依每期的水電費繳納匯款。
如果開始不繳房租,就開始不繳交水電費,讓他自然被停水停電這招行不行。
這招如果可行的話應該還不錯用吧,只是每期都要跟房客接洽有點麻煩。


這招沒辦法...
房客也可以改帳單地址,打個電話到台電就能改了
因為我的就被改過了囧
不曉得他當初他是用租屋人的名義改,還是直接報我的名字改
疑...好像是用他自已的名字?
只記得是有一次去台電的網站查帳單,發現帳單地址是個沒看過的地址
打電話去問台電客服,說是X先生打電話來改的
(當時他有說出姓,但是我現在忘了)
不論如何,可以確定的是房客只要打一通電話就能改帳單地址了

或是他自已到台電營業處繳電費就可以了,只要報地址就能繳,連帳單都不用



babylon2 wrote:
不是屋主憑神麼神可以...(恕刪)


規定好像是這樣沒錯
但是台電好像控管很鬆
之前還看過新聞有房客租約到期就申請斷電,
後來屋來才發現被拆錶...

而且網路上說法屋主還會犯強制罪
雖然我不懂強制罪
但我想一般人都會怕身上有刑事案件吧
所以大家聽說斷水斷電會犯強制罪就不敢試了
(順便問一下這會影響良民證嗎?我之前上班的公司就有要求要良民證)

斷水斷電+1
我前房客6月就是這樣被趕走的
她本來要凹到六月底
六月初就搬走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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