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風 wrote:人家到了外國一樣是富中之富VIP等級的破產?? 趙藤雄收押 衝擊海峽建設投資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603000802-260302------是啊!人家到了對岸也是紅頂商人,真是吃遍天下.但是在對岸一定不能出事,一出事可就GG了!
昨天端午節,日子過得最不同的人,應該就是趙藤雄了。先前他以五百萬元交保,原以為端午節可在自家豪宅吃頓「收驚宴」;不料,經檢方抗告,台北地院深夜改裁定將他收押,於是他在看守所度過了端午。八德合宜住宅弊案,從任何角度看都不是個小案子。一個十二億元的標案,遠雄送出一千六百萬的賄款,不僅侮辱了公權力,更踐踏了居住正義。但離譜的是台北地院,把收賄和運錢的葉世文和蔡仁惠收押,卻把行賄的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和副總魏春雄同時交保;這是地院基於對巨賈富豪的特別尊重與禮遇?還是法官真的一點不怕兩人串證或潛逃?趙藤雄先前一獲交保,民間就傳出他「後台很硬」、「有人保他」等各種揣測,認定政府「不敢辦大咖」。所幸,檢方緊急抗告,加上廉政署立刻掌握了遠雄將數十箱文件交付銷毀的事證,迫使台北地院法官不得不改變裁定,將趙藤雄和魏春雄雙雙收押禁見。第一時間,台北地院為何輕易就讓趙藤雄和魏春雄交保,讓人不解。這兩人在同一集團工作、又有主從關係,在事發當下自有串證之虞,怎能讓他們同時交保?再說,富豪棄保潛逃的例子層出不窮,如王又曾、陳由豪、曾正仁、張萬利、王玉雲、朱安雄等,有人寧願病逝他鄉也不接受法律制裁;何況,地院裁定的趙藤雄交保金額僅區區五百萬,相對於其龐大資產,又豈符合比例原則?無論如何,據說趙藤雄因偵訊太累在看守所睡得不錯,也幸運碰到了端午加菜,三餐都特別豐盛。趙董事長一生蓋的豪宅無數,但看守所的一夜也許能讓他有新的體悟:人躺下來,需要的地方就那麼大,重要的是要睡得無愧啊!
broomall wrote:但看守所的一夜也許能讓他有新的體悟...(恕刪) 但凡一個人要急遽改變除了遇上重大生死關頭被逼到絕境不然以人性的卑劣"萬難改變"人類之所以不斷追求美好的制度其基本原因就是基於人性的卑劣"禍國殃民.至死不改"放大檢視到為官為商者你會發現,越是身處高位這八個字越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