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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那些提倡用空屋稅來迫降房價可要大失所望了


沒事愛看書 wrote:
想到一個很簡單的二分法:

1. 設籍者為房屋擁有者,且設籍者年滿二十,有自主能力者,為自用住宅
2. 剩下的統統算空屋

下課..... XD


讚~~

就降~~~

其他都管他去死~~

要是公務單位都能像酸民那麼簡單~~

那真的是人間桃花源~~

BernardT wrote:
電子業不如人


當國家補助那麼多時~~

還是那麼爛~~

人民不會怪自己~~

還是都怪政府~~~

電子業是最噁心的~~~

Carter0625 wrote:
當國家補助那麼多時~...(恕刪)


是啊!看起來電子業很噁心,但是沒有電子業,台灣剩甚麼呢?房地產嗎?你可以在這留言不就是台灣這些電子業製造的嗎?
你怎確定? 有哪些IDs是?
那單位的功能?

cd51642000 wrote:
01上好多人是行政院...(恕刪)
忍忍忍
所以只要有賺錢。養很多人。都是好的。難怪政府要幫壽險業和遠熊背書。那現在高房價到底要怪誰?全民自己怪自己嗎?
那種文具店賣的租約不必$20.
公證費只要區區$50, 趕快告訴我在哪? 每次我都馬花數千塊.....

老蟋蟀 wrote:
二十元文具行買份租屋契約,夫以每月一元為房租,將另一間房租給妻,再花五十元到法院公證!完事!
忍忍忍

先做到實價課稅就已經解決一半問題了。
再來針對擁有三間以上住宅或以坪數認定。
若未出租就加重地價稅。

至於有人說會用假租約。
那很簡單,先設定每人最多購與租總住宅坪數。
超出不得列入自住與租屋抵稅優惠。
自然人租太多住宅房子,反課房屋稅。
法人可用員工數來限制。
而且房子租金價格可在網上查到。

如此,雙向查核,實際出租比用假合約好。

以上技術難度不高,只要資料全進電腦即可。



LOG109 wrote:
瑞士這個國家,購買房子的自有率就是,他的房子自己所擁有的,是屬於你買的房子,多
少- 呢?只有15%,在德國是多少,只有30%,理由是什麼,不是大家都買不起房子,是他
- 沒有必要買房子,因為第一個,大多數的房子,如果你擁有第二棟的話,你的增值稅高
達5- 0%,而且資產稅非常的高,所以對一般的受薪階級來說,對大多數人來講,房子就
是拿來- 住的,它不是拿來炒房的,那瑞士的政策一開始,就定成如此,政府高度的介入
,因為他們- 認為,所謂房產經濟,是對於一個國家的市場經濟,最沒有貢獻的產業。

我知道你這個是轉貼自陳文茜拍的紀錄片。問題,這個裡面的數據是胡說八道。

a.德國與瑞士,住宅自有率都是40%以上,這已經是世界已開發國家最低的。除非你統計的是其他的東西,比如說30歲以下住宅自有率之類的。

b.德國承認兩間自用住宅,一間自住一間別墅。

c.瑞士的"增值稅"並不高,也就是他們說的"資本利得稅",根本不收,稅率是0%你知道嗎?德國的話房屋持有10年以上不收資本利得稅。

建議你轉貼之前,先自行查證一下。

沒事愛看書 wrote:
想到一個很簡單的二分法:
1. 設籍者為房屋擁有者,且設籍者年滿二十,有自主能力者,為自用住宅
2. 剩下的統統算空屋

a.所以有人父母雙亡,未成年繼承到自己家的房子,要算「空屋」不能自己住?

b.租給別人也算「空屋」?不能出租?

OracleW wrote:
那很簡單,先設定每人最多購與租總住宅坪數。
超出不得列入自住與租屋抵稅優惠。
自然人租太多住宅房子,反課房屋稅。
法人可用員工數來限制。
而且房子租金價格可在網上查到。

現行房屋稅是向屋主收取,你確定房屋稅向房客收,台灣的民意會同意嗎?

世界上也不是沒有這種狀況啦,比如說法國,他們房屋稅有一部份是向實際居住者(房客)收的,理由是實際上使用政府服務的人是當地的實居者。問題是這跟台灣人的觀念差異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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