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最後有沒有租出去,基本上這個服務就已經提供了
而提供服務的對象就是"特定"A屋主,而不是那未來才可能出現的"不特定"房客
這就是要向"特定"A屋主收服務費的原因
看到一堆房仲(?)鬼打牆的說,仲介就要收仲介費
哀,不知是裝傻還是真以為是這樣


當然了,如果仲介是受了B房客的委託,去各處找符合B房客條件的不特定房子
那提供服務的對象就是特定B房客了
我是仲介 wrote:
所以你看到餐廳要+收10%服務費,你覺得不認同
但是你還是選擇會去吃 or 不去吃??
還是說會選擇少去吃??
又或者吃了拒絕付?認為這是你應該給的服務??或者服務沒有什麼特別所以拒付?
hittaku0413 wrote:
如果是我的話,無論有無服務費,我只看總價高低,
餐點品質配得上價格,當然沒問題。
如果配不上,當然就不去光顧了。
現在版上反對的論點,據我的觀察,似乎也是在於品質配不上價格。
如果另開一樓「仲介的詐術」之類的,可能會有很多回應。
房仲不是最近幾年才有的行業,但近幾年的房仲搞臭了這個名稱,
原因,就不多陳述了。
房仲大哥也別太放在心上,反正最近連總統、大官都搞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