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xman wrote:
請見買方說法第四項:買方只表示不願追究仲介
那...就沒戲了...受害者都說不追究了.....

不過....還是支持你去告啦...給仲介一個教訓...以後別用這種粗糙手段
得分後衛 wrote:
買方當然認為1172萬是成交金額
買房子的人只會問屋主多少錢要賣
仲介跟他講了個總價,如果買方同意了
那個總價就是成交金額
誰跟仲介買房子會知道成交價裡面屋主付仲介幾%??
至於那7萬是買方幫你付的也沒錯
畢竟所有錢都是從買方口袋掏出來的
也讓你拿到你要的1165萬了
出錢的人都不計較了,你有什麼好計較的
你知道成交價多七萬的時候你就會問這七萬是誰的
你同意是仲介費也簽了服務費折讓單(不論是誰出的)
~~~~~~~~~~~~~~~~~~~~~~~~~~~~~~~~~~~~~~~~~~~~~~~~~
另外樓主之前說你用幾個成交價算出來你房子應該是1150萬左右
然後你又把木工吧檯鐵窗等等東西的價錢裝上去
說自己的房子合理價是1206萬,所以你認為1165萬不付仲介費是合理的
但樓主確定你拿來當參考的20間房子都沒有木工吧檯鐵窗嗎??
有哪個五年左右的房子是毛胚屋的??
這20間也是把不能動的全加在總價上賣吧
就算1206萬合理吧
那為什麼叫仲介幫你賣1300萬呢??
...(恕刪)
caxman wrote:
請見買方說法第三項:買方的認知是1172萬為成交金額,不知道其中還包含7萬服務費。
caxman wrote:
請見買方說法第二項:買方表示給的服務費是23萬(2%),之所以會給到滿趴是因為仲介表示賣方不願意付服務費,因此答應仲介要求幫賣方出服務費。
請見買方說法第四項:買方只表示不願追究仲介, 但沒有表示要把合約改回1165, 也沒有表示要付30萬服務費.
caxman wrote:
我的主張是仲介詐欺,不管是透過協商或提告,我的目的是阻止仲介從履保中扣服務費
caxman wrote:
回覆你買方不計較我為何計較,或如何開價才正確.....這對我的目的已無幫助
caxman wrote:
等我的處理結果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