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GI wrote:
對阿 我是依中華民國憲法賦與的言論自由 提出的合理推論
如果有人認為名譽受損 提出毀謗之訴
我也不會退縮 不排除提出污告之訴
就由檢察官及法官裁奪吧!
言論自由是這樣的?
那...那可以請你把標題改回原來的措辭用語嗎?
我替你列印,再掛號郵寄給永慶房屋,或許他們會有興趣如你所願.
1,是否願意在合約第14條 增加 永慶如轉讓合約時 住戶得解除本合約等相關條文?
2,目前委任關係展延一年 只針對簽約戶召集會議取得同意 是否也需要針對未簽約戶再招集會議去得同意?
3,永慶在書面資料提及 將請估價師評估四樓頂樓加蓋之使用價值 是否就是重置成本每坪約二萬元?
如果你是後來才進來的網友
請你好好仔細從頭看到尾 看完這裏約130篇發文
你會發現
在都更戰場上
建商如何操弄這場資訊及法律不對稱的戰爭
你也會發現處於資訊絕對劣勢的住戶的悲哀
一本小小合建合約 藏了多少魔鬼在合約細節中
猶如一群小蝦米 的住戶們 被猶如大鯨魚的建商 蠶食鯨吞 一個個消失在無情的大海中
手無寸鐵的的住戶 就這樣被都更惡法 推到無情的戰場當砲灰
雖然是小蝦米
惹到我
小蝦米也會變大鯨魚
再次聲明:
除本案當事人外
其他路人甲、路人乙及建商工讀生
本人一概皆不再回應
因為我累了 因為如果要玩 就要玩大的…本人絕對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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