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june wrote:
我也來分享現在建商跟我們談的都更條件好了,這樣就會知道為什麼住戶都沒什麼太大的好處
對啊,所有都是建商說了算.
還有人可以另外私下談,當然會造成地主間互相猜忌,因為完全不公開透明且無公正第三人.
所以,請大家支持姚文智立委提的,全部改成公辦都更.
以上!
rogershung wrote:
我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你分回原來坪數的房屋
多分得的房屋坪數再跟實施者作找補
建議你去了解一下都更的"權利變換"
就知道我在說什麼
參加都更的人大多也是自住
沒好處他頭壞掉嗎?
請問你有房子要都更嗎?
陳小強 wrote:
就我所聽說的都更,曾有住戶說,建商要分配給他們原本室內的空間一樣坪數,公設另計,所以假若是30坪室內35%的公設權狀就會變成46坪,原本的30坪公寓,假若行情為60萬,所以原本市價為1800萬,但都更後,變成46坪,另加一個車位,原本中古屋是60萬,那新房子至少變成80萬,80*46=3680萬+300萬(車位)=3980萬
3980萬-1800萬=2180萬,那請問,住戶什麼事都沒做,就房子增值2180萬,這樣還叫沒拿什麼好處嗎?
都更案不是每一個都會成功,像忠孝sogo那的正義國宅,我們店長說,當年他在國中時,就在談都更了,現在都過20年了,還沒談成,你以為建商當初有住戶同意,先拿錢的,跟花了人力物力及錢,稱了二十年,如果真的都更成功,是賺很多,但如果都更沒成,這樣的風險,,如果你是建商,你敢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