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cololin wrote:
我也來分享一下我買第...(恕刪)
買不起房子就用租的就好,還是能結婚!這一代的年輕人幹嘛這麼忿忿不平?說這種話的人可能要想想,當自己快要當"公公.婆婆或者是丈人.丈母娘時",這一句話會不會想吞回去?anyway,在我們這個社會上有房子的包租公.婆還是屬於經濟上的強勢,而年輕無力首購或個人因素租房子的,還是經濟上的相對弱勢,當有錢的人把資金都投入房子的疊疊樂,甚至向銀行借錢來玩,由強勢者向弱勢者收租金,這樣對嗎?..所以還是拜託諸位有錢人,多多向股市或商界投彈,多讓資金進入產業運作啦!這樣錢滾錢絕對比炒房有意義,也比較不會害到人!
有自己的房子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