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n.yo wrote:
很難吧!有錢就有實力及勢力,選舉都還要靠地方派系!
況且經驗證明,保護越多的地區越容易變成貧民窟,
台灣應該要加強社福政府,補救自由競爭帶來的社會問題,
不過稅負公平是一個很難克服的問題.
應該立即修法 ,廢除舉債上限 , 反正現在利率那麼低 ,再花個幾兆國債 加強社福 ...同時又可以讓失業率降到一趴
633 絕對不是口號
苦老大 這邊 請問您要如何接下去 ???





真要幹吧,光防人頭、怎麼歸戶(家人)配套就說不完了
個人覺得還是限制「持有時間」比較好…限定每人名下兩間房
對那些投機客來說問題不大?
不停的買、賣,讓自己名下維持「兩戶」的數字,一樣是炒樓、一樣是「最後一手倒楣」
再麻煩一點…現在要找人頭也不難?
而且「很有錢的人」要長期投資房地產…不是短期內轉手賺差價而是當包租公包租婆…其實也不算壞?
與其限制每人名下房產數量不如規定買住宅「無居住事實」且半年內轉手的,直接認定是炒樓投機客
原有稅費外加房價20%印花稅
撐上半年到一年的,加15%
一年以上到兩年的,加10%
另外要求建商、代銷…在預售屋、新成屋銷售的時候要把關
建商申請相關證照時先提撥一筆保證金,列管三年
若一個建案一半以上是半年內轉手的,則政府沒收全部
40%的話扣多少、30%又扣多少…
一年、兩年轉手比率也可以定出一個標準,依比例扣款
當然,如果列管三年期滿,由建商賣出的第一手承接者幾乎都是自住或長期持有
三年內轉賣比率低於10%的,可以給予建商租稅、容積或其他獎勵
這樣或能制止建商、代銷長年和投機客一搭一唱,炒高房價的問題?
很多建商在公開銷售、正式推案的同時或之前,先放投機客進場挑貨
不是新聞吧?
但這幾天我想一想, 其實這樣的動作在股市上已經弄過, 就是當年只揭示上下一檔
的買賣價, 後來改揭示上下五檔, 就是為了要讓買賣更透明. 不過最後的結果是,
買賣價格的確透明了, 但也讓大戶多了掛須單來迷惑散戶的工具. 最終散戶並沒有因此得益.
我的意思是, 若以後有公平交易平台, 那建商就找兩三個人頭, 互相買賣墊高房價,
即可很有效的吸引買氣. 或互相買賣殺低房價而讓附近區域住戶產生跌價損失的心理壓力.
再者, 不勞而獲是人性, 永遠有源源不絕的[非]專業投資客前仆後繼投入. 資訊再透
明也敵不過貪婪與恐懼使[非]專業投資客被欺騙, 他們永遠是弱者.
另外, 上面有網友說交易稅金調高沒有用(因為賣方會轉嫁到買方手上). 其實調高稅金是
壓低周轉率最好的方法. 前年台灣期貨市場調彽交易稅金就是個例子. 調彽後的
成交量好像比調整前高四倍(詳細忘了反正就是有滿大的影響, 稅金便宜買賣就更旺).
因此調高房地產交易稅金, 意即那種買一賣一再買一再賣一的動作要付出更大的代價.
應該會很有效遏止專門以高周轉率從事房地炒作的投資行為.
至於從建商下手, 也是很棒的釜底抽薪的方法, 只不過建商是目前政治圈的金脈來源,
要叫政府去下重手殺建商...哀也許等到民進黨回來才有機會了(國民黨偏向愛玩股票房地產,
民進黨愛玩通訊與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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