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年前吧也加班過~責任制的沒加班費現在算一算最拚的那個月最少加170小時那時月薪32K左右吧不過有獎金~印象5000左右吧!!養出慣老闆了能加到200小時以上不敢想像都跟同事說我工作年資要X2倍做1個月=2個月的工時現在勞基法應該沒辦法這樣加了吧?
ucandoit1010 wrote:這移工待的工廠有加班費很多台勞待的地方都沒加班費不然就是限制加班費上限不是台勞不做吧 台勞要做也沒有用,因為台勞就是責任制,沒加班費的原因是台勞自作聰明造成的。因為台勞喜歡講人權,加班不可以超時還要周休二日,因此才變成責任制,不然就是換成補休。所以我內文中才說 → 【要去冒充外勞應徵工作才行】!↓
一鴛一 wrote:你把基本人權放哪了沒有週休二日的話台灣勞工會過勞死懂不懂事情嚴重性呀 所以錢乃身外之物!要活在當下趁年輕,及時行樂才對。空空常說太多的財富,百年之後用不到也沒有用。ldw406:人存在的價值取決與個人信念與行動,不是貧富與否。↓
登卡普 wrote:所以錢乃身外之物!要活在當下趁年輕,及時行樂才對。空空常說太多的財富,百年之後用不到也沒有用 這就是錢生錢的煩惱複利的可怕不過錢我花不完還有下一代幫我敗家下一代花不完那交給孫子來花以此類推總有花完的一天
正常,外勞真的是拼命賺錢,台灣自己人則是懂得生活,基本工資提高是好事,間接讓資方自行調整台灣人民與外勞薪資差距,不過低階入門的工作確實都會被取代的,不是對外勞比較好,而是台灣人自己要提昇競爭力。不是整天抱怨政府沒照顧,社會福利不是照顧有能力不上進的人,科技跟社會進步,人本來就是會遇到更多競爭壓力,現實的適者生存,沒能力當然只能跟大家搶低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