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包817 wrote:此外,為避免投資公司炒房,財政部版本也將境內法人交易房產納入房地合一稅。(恕刪) 終於要打法人了嗎?但資料核對要確實,拿人頭戶炒房的法人也要重課,最好時間加長到5年。不然一堆新建案,建商都用人頭戶去做價實價登入,好像蓋了新建案大家都一定會用更高的價格去買房一樣。
jayliou wrote:重點是囤房大戶好嗎囤房成本那麼低 囤房成本其實這幾年有飆高,在一些廣建新建案、選擇性多的地域,其實房價這幾年是持平偏下跌的(例如淡海),一但你囤了房,又無法快速賣掉,其實就會有折舊的問題。畢竟以[住]的需求來說,大家一定會希望買新的房,一但選擇多了,要加高了你短期炒房的人要付出的稅。你勢必賣價成本會變高(多了稅轉嫁買方),或是要自行吸收稅的成本。但畢竟房子還是回歸市場機制,如果好的房[地段、交通、建設、學區、便利性]都完美,也沒有理由限制買賣雙方一定只能用某個價格去買。反倒是近年QE下,恐怕好的物件會漲也是難免的(就算不是屯房的投資客去買,也不能禁止賺到錢後提早退休的中年人去買房養老...)
這個應該是指轉手獲利扣獲利的45%吧1000萬入手1000萬+5%賣好像還不會課稅也就是賣1050都不會課稅如果買1000 賣1500課450的45%,202.5萬兩年內轉手賺500萬,課你202.5萬 不知道是不是指這樣?
要打「多戶持有人」,加重課稅並不容易,因為人頭就能躲過。要打「房屋」交易稅相對容易,因為有交易就跑不掉。但是真正有影響的,也最需要調整的,應該是地價稅房屋稅。這是地方稅,但是縣市政府都很膽小,寧可放棄地方稅收,就算地方建設沒有錢,就算亂花錢放煙火辦跨年晚會,也不敢調整,藍綠都是共犯結構。兩年內出售課稅45%,對於絕大多數自住者應沒影響,自住兩年之內轉賣,基本上很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