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12萬-2萬孝親費-6萬房貸(20年)=剩下4萬元(養車丶養自己丶養小孩),其實沒有很多。
重點男方要花二年把車貸還完,才會開始存女方80萬的結婚費用,算算至少要耗掉四年以上的時間才想把女方娶進門。(其實這心態就可議了,況且時間到了還不一定能成正果,萬一途中來了小三怎摸半) 。
我認識一位女性朋友住男方家,白天上班,假日幫他的爸媽顧香雞排店,晚上陪男友睡。無怨無悔的付出我都笑她傻。她嗆我說爸媽對她很好稱她凖媳婦。結果同居二年後還是是分手,因為男方根本沒有要娶阿。
男方真喜歡妳想要走一辈子,貸款一千萬也要把妳娶進門。結果是買他想要的東西,然後在言語包裝的很好,要與妳一同分享


嗊嘖嘖
結論:
「想支配女友的財務就娶進門當老婆」才有這個資格。角色還是男朋友可沒這個資格,女朋友也沒這個義務要聼男朋友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