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

遺產該爭取嗎...


完美淚人 wrote:
小妹從小媽就過世了,爸無再婚,有1位哥哥。
父親去年1月癌症過世,留下大約1千萬的遺產。
爺爺奶奶說女生就是要嫁出去的,說我不能分,所以就把爸的遺產全部給哥哥了。

哥和嫂嫂就靠者遺產,和爺爺奶奶的資助,買了新房,從此就對小妹不聞不問。
好幾次見面跟哥提到遺產,我才一開口,他總是說:你又來要錢了?你有疑問你去找爺爺奶奶.....

從小因為媽過世,爸要上班,我們兄妹兩是爺爺奶奶帶大的,爺爺奶奶對我來說就是爸爸媽媽
他們很辛苦把我帶大,我很愛我的爺爺奶奶,我不想也不敢為了遺產的事跟爺爺奶奶撕破臉....

但是對於遺產的分配總覺得實在太不公平。
從小對家的付出,小妹真的盡心盡力,論付出也絕對比哥哥多,實在不懂為什麼可以這麼的不公平
關於遺產小妹也沒有打算跟哥一人一半,但可以分我1/5嗎,小妹曾經跟哥說,但哥說不可以

因為遺產的事全家都不諒解我,叔叔、嬸嬸、爺爺奶奶好像一夜之間把我當成外人
叔叔甚至打電話說我,說我憑什麼爭財產........被罵了一頓

真的好累,希望大大們,給小妹一點意見,小妹真的覺得好無助


1.就法律面來說...女生當然可以分財產,,特留份

2.以道德實務面來說,,,嫁出的女人就是潑出去的水,,,以社會現實說,,,男人沒錢沒辦法娶老婆跟養家,,女人只要腿肯開開就可以有男人養,,所以財產都是留給男人居多

3.權利義務 = 妳將來會照顧或養爺奶嘛,,會出多少錢

=======================================================

我的觀點來看,,對分不可能,,男生其實才是弱勢,,但要1/5並不過份,,,當嫁妝

你哥也不是什麼好咖,,,

200萬,,,願意就告吧,,,其實應該可以分500萬,,,因為法律是不分男女

spacewalker wrote:
為何活著的人總是想著長輩的遺產,自己有能力賺錢才是最重要的,靠自己雙手打併來的錢才是屬於自己的。或許拿了遺產的人可以吃想喝辣,但這種天上掉下來的錢,能不能守得住,又是另一回事了。

好好激發你賺錢的本事,不要再想遺產了。

錢喜歡跟在有本事的人身上。


不太能認同你的看法,這是權益與公平問題,為什麼只有男生可以繼承?女性就不能繼承?
民法既然有定,一切依法辦理不行?這和拿到之後要做什麼都管不著。爭的只是爭公平與權益而已。
那麼你所享受的的權益你自己願意放棄嗎?
自己若無法放棄卻要他人放棄??

enzo69356 wrote:
1.就法律面來說...女生當然可以分財產,,特留份

2.以道德實務面來說,,,嫁出的女人就是潑出去的水,,,以社會現實說,,,男人沒錢沒辦法娶老婆跟養家,,女人只要腿肯開開就可以有男人養,,所以財產都是留給男人居多

3.權利義務 = 妳將來會照顧或養爺奶嘛,,會出多少錢
....(恕刪)


沒想到有這麼多不懂的人在裝懂....
特留份可不是這樣的,特留份是為了削減遺囑的效力,保障弱視。遺囑若無先定好,一切遺產就是均分!

另外,道德可沒有這麼定!!! "嫁出的女人就是潑出去的水" "女人只要腿肯開開就可以有男人養" 這是你自己的道德吧~~
這只有和傳統風俗有關,我實在無法認同這叫道德!
不要去爭取啦 長輩的東西長輩要給誰 那是他們的權力

我家有不少小孩 現在我的姊姊們 有嫁沒嫁的都在爭財產

雖然我爸規劃好怎麼分 但姐姐們一直想要更多

也一直想要我主動放棄 我只是跟我爸說如果讓你很為難 你決定不分給我我也不會放棄照顧的責任

那是人家的錢 不是你的錢
完美淚人 wrote:
小妹從小媽就過世了,...(恕刪)
這種態度 爭到底

完美淚人 wrote:
小妹從小媽就過世了...(恕刪)
Ken213 wrote:
沒想到有這麼多不懂的人在裝懂....
特留份可不是這樣的,特留份是為了削減遺囑的效力,保障弱視。遺囑若無先定好,一切遺產就是均分!

另外,道德可沒有這麼定!!! "嫁出的女人就是潑出去的水" "女人只要腿肯開開就可以有男人養" 這是你自己的道德吧~~
這只有和傳統風俗有關,我實在無法認同這叫道德!


是均分沒錯
除非有立遺囑,,才有特留份的問題

社會傳統,,這就不用自欺欺人,,可能比較粗俗,,每人心中一把尺,,不然奶奶是女人,,為什麼還是不分給妳,,扯遠了,,但這也不筆戰了

以法律面來說,,,應該爭,,,畢竟現在兩性平權的時代
希望爭到權利後未來要敬盡義務時也不會囉囉唆唆

人生比當歸長一點 wrote:
不要去爭取啦 長輩的東西長輩要給誰 那是他們的權力

我家有不少小孩 現在我的姊姊們 有嫁沒嫁得都在爭財產

雖然我爸規劃好怎麼分 但姐姐們一直想要更多

也一直想要我主動放棄 我只是跟我爸說如果讓你很為難 你決定不分給我我也不會放棄照顧的責任

那是人家的錢 不是你的錢


兩性平權的時代
也不要說爭,,,這是權利

而且女兒搞不好都比兒子更孝順,,,也不會因為嫁出去就不理父母
至少我看到的都不會


完美淚人 wrote:
我沒有簽任何文件。...(恕刪)


印章 身分證別給任何人

印鑑證明 別亂給人

要給也要註明用途

這樣就沒人可以偷偷幫你辦繼承
完美淚人 wrote:
小妹從小媽就過世了...(恕刪)


可以爭取

但是責任不要忘記了

所以其實各有好處 雙面刃
當然要爭取
而且也應該要幫現在或未來老公的姐妹爭取,可別換了角色就換了腦袋

看過不少女性爭產的時候,是站在老公那邊的,我也是笑笑
  • 3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