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該房屋不是可以出租,有租金收嗎?應該會高過3萬吧,至少抵銀行月繳貸款沒問題
2.若是自住,會不會住太爽,「年持有自用住宅稅+月管理費=4萬」,這可不是普通小電梯房子
應該另租小房子,把這間大又漂亮的電梯租人拿來賺錢才對
3.真的扛不起甜蜜的負擔(心裏爽買好便宜),應該賣掉獲利了結(結案),放心,差價和10年來每月繳給銀行的本金一毛不少一次退給你
(至少比一堆人買在HTC 1350好---腳踝斬)
adan1689 wrote:
最近一個朋友,房子買了超過 10 年(算便宜的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