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男人的復仇 wrote:
都市計畫都是大通盤20年一次的計畫
你說的都是大通盤計劃不可能他想到才做
所以土地要時時去注意萬一風險出現就該賣
但是那是以前
現在若是中央徵收的土地我有買過
就是看準他是馬路無人懂沒人要
所以我標的很低公告現值不到20%
放著本預計10年後才有機會遇上徵收
結果第6年就徵收了
過程公告現值還調漲所以成本降到月10%
徵收是用公共現值*1.4收
現金支票一次領
所以徵收沒有不好重點是取得成本
重點在於看土地的眼光
老男人果然是老前輩
夠犀利,點出重點
natasha0919 wrote:不是南區就是安南區靠海的漁塭
我先生繼承了台南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