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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兒是否能分到自已家的財產

說得所言甚是,一堆嫁出去的女兒從來不過問家裡的大小事,叫她們拿錢出來照顧父母說自己嫁出去了改捧別人的飯碗花錢那是你家的事,要分財產的時候就回說自己也有權利分一份,這種吃相嘴臉在我們鄉下看很多了
一份權利,一份義務,嫁出去的女兒回娘家享受權利,請也盡義務,例如接父母同住,生的子女一半也跟妳姓(因為妳的遺產才不會落入夫家手中),還有記得請妳的老公邀請他的姐妹也回來均分遺產,最重要的是記得請神主牌回家供奉,言繁不及備載,,,,等等等等
可以,
可是老母會很難過,
自己賺的最好,
話說都不是自己的,
爭什爭.

1500萬就讓老母養老,
死後再來爭吧,
不是落袋為安.

老母誰來養呢?
錢是自己的,
老母是公家的,
再不行算國家的.

有錢才認親戚的太多了,
誰無私心,說來說去,還不是錢.

教育失敗.


台灣一般傳子不傳女

你會說時代不同男女平等

但這種事現在大部分依舊如此延襲

老輩傳下的並非全不合時宜,有他的道理在的
法律上不管有多少子女,不管有無遺囑,遺產一定大家都有,因為台灣法律上有一個叫特留份。
所以好好講分多少。不然會照比例來除以幾份,所以還是不要留好了不然還是家族紛爭。
以後祖先是誰要拜?
女兒的子子孫孫
還是兒子的子子孫孫
這個有很多的傳統問題
但法律的原則是平等
兒子女兒都是一樣的
但傳統確是不一樣
所以問題很多
此題難解,兩個哥哥偷偷搞小動作確實不老實
母親財產打算如何分配應該開家庭會議討論
但試問三個女兒平常是否共同分攤奉養母親的責任?
如果都是兒子負責,分家產的時候才來講公平
這樣就不厚道了
說穿了還不就是爭奪遺產嘛
又不是幾億的遺產
算算去啦
緑茶、麦茶、ウーロン茶、でもやっぱり〜あきちゃ

chienshaoyou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 我是...(恕刪)


清官難斷家務事! 閱.......
我只想說
做為丈夫的你 沒有能力扶養整個家嗎? 需要靠女方家產過活嗎?

今天就算是平均分到又如何? 公媽碑也順便看看要不要去你們5個人家庭輪流住 ?

很多傳統觀念就是這樣 家人情誼就只能靠這些金錢聯繫嗎? 沒分到就老死不相往來?

我岳父往生時 我就跟我老婆說了爸留下來的我們一律不拿 全讓給你姐跟你弟弟就好

畢竟長時間來大姊每天回家煮飯菜給爸吃 而你弟還在創業對資金很需求

而我們本身也沒差這些錢 結果最後反倒是我老婆的姊姊跟弟弟不好意思 要拿200萬給我們

我回絕說 不然這筆錢當家族基金好了 以後兄弟姊妹聚餐旅遊 小孩子的學雜費補貼 都由這邊支出 如何

錢很好用 大家都知道 但很多事情 不是靠錢就能處理 樓主想想吧 是要爭一口氣拿錢

還是該想辦法讓老婆跟他的血親 就這麼如只日後怒目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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