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st6888 wrote:看了一些人發言好像...(恕刪) 哈哈哈 認真齁~~~住有其屋也是可以啦,地是國家的啊,建上物給你,國家想建設就包一包了啦,反正就是瘋狂建設然後瘋狂當逐水草而居的傻B央,嗯~~~~ 啊不然就像玩大富翁9,我要用均富卡,均貧卡,機會卡,陷害卡,脖子卡卡
大陸的做法是徴收,給你錢,再分房給你,不過有的分到的農民公寓沒房產証,也就是不能轉賣或是賣的價格低,農民公寓一樓店面則歸村委會所有,村委會則將一樓店面長期租人,…所以這位樓主,這個做法我國人民可以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