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e1968 wrote:
人權宣言沒有這麼說,...(恕刪)
stephen02 wrote:
這樣你就信了??
沒有需求的地方,你想炒也炒不起來
你當是他們要炒到多少就能炒到多少啊?
如果真是這樣,怎麼不把全台北市都炒上200萬以上??
他們要炒,也要有人跟
要有人跟,就要讓人看到利基
一個沒有利基的地方,就算你用力下去炒,也不會有成果
有需求的地方,不用炒自然就會高
只差在速度上的差別
有需求的話 就不叫炒房了...
就是因為沒有需求 運用各種 話術 宣傳..來炒作啊..
>>他們要炒,也要有人跟 要有人跟,就要讓人看到利基
這就像一些直銷 老鼠會一樣... 為何有人要跟....
那些產品真的買來用的嗎...不是啊..是買來賺錢的...
有人接炒房 是因為 他們想加價再賣給下一個笨蛋...
誰知道自己是最後一個笨蛋....付不出貸款..丟給銀行..最後被法拍...
有些買賣 也只是左手賣給右手...創造出來 虛假的漲價...
沒有自住的剛性需求...早晚會破滅的...或是等到 自住的需求追上來..
stephen02 wrote:
如果漲價就歸類為炒
這個世界還有那個沒有炒的?
就告訴過你了,沒有需求,想炒也炒不起來
這個市場的定價,也不是你高興炒到那就能到那的
這是買賣雙方心中的尺所決定的
價格在追價當中偶而溢出在所難免
但最後還是會回到"正常"且符合"市場"的價位之上
如果價位已長期停在一個位置,就不再是所謂的炒的能辦的到的了
你這個局外人看不懂,你當然什麼都也當成是用炒的
>>如果漲價就歸類為炒 這個世界還有那個沒有炒的?
沒有人說過 "漲價就歸類為炒" 你為何要突然發神經 這樣說...
而且照你的說法 你完全否定了 "房產泡沬" 及 "房產炒作" 這二個詞...
你把它定義為 只是 "偶而溢出"

而你 "偶而溢出" 則是 一倍到二倍的房價...這就是你的"偶而溢出" 實在令人感到好笑..
想當然爾日本當年的房地產泡沬 對你來說 也是 "偶而溢出" 吧!!!



>>"就告訴過你了,沒有需求,想炒也炒不起來"
就告訴過你了 真的有需求的話 就不叫炒房了..是要講幾次啊..
你可能不懂什麼叫需求吧!!
買下來自住的 自用的那叫"真的需求" 買下來的目的是加價再賣的 那不叫需求..那叫炒作
>>但最後還是會回到"正常"且符合"市場"的價位之上
你都說了 最後會崩回到 "正常"且符合"市場"的價位之上
但 這"回到"的過程...
會讓社會經濟承受多少傷害?
會讓多少人跳樓?
會多多少法拍 ?
會讓銀行多多少呆帳?
又要讓人民出多少錢來補這個洞呢?
會讓多少人民 本來買得起 變成買不起?
會讓多少人 多付十幾年的房貸呢?
又有多少本來應該出生的小孩 因為父母要負擔沈重的房貸而無法出生呢?
而這些少掉的小孩日後會又帶給台灣多少傷害呢?
你這 [會回到"正常"且符合"市場"的價位之上] 你這個回去的過程 也太沈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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