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bella wrote:
本來就是市場機制啊...(恕刪)
所以都一樣啊
買賣雙方都一樣
不過賣方終究會吃虧
因為最後還是希望賣出
yosn wrote:
有自己的家
不用幫房東付房貸
能自己敲敲打打創造自己的居家風格
能自己買自己想要的高品質家具跟電器
開車騎車能自己停自己永遠都不用移動的位置
房子有問題自己能馬上處理,不用房東拖拖拉拉處理
住了100年也不用擔心那一天房東兒子結婚要把房子收回去.
這些東西,一個月繳2萬
一年一次的地價稅,房屋稅等等的小錢來換
我覺得很值得!..(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