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方向想,把出國.換車.美食..,濃縮在居家樂,也是不錯.
買不買,各有利弊,跟老婆好好溝通,買了後生活可能會簡樸一點.
裝潢就主臥弄點氣氛,剩下的走簡潔風.
量力.
uwap2010 wrote:
這節目好像是回答這位大大 答案是貸600萬差不多...(恕刪)
OMG! 這節目是做給天龍國看的嗎?
只有 20坪就別裝修了吧! 好可憐! 讓空間極大化.
乾脆不用有廚房, 就一房一廳一衛, 這樣 20坪才能住吧!
我的天! 可憐啊! 20坪應該賣個 300萬還差不多!
等等!!! 我想到天龍國的算法, 20坪包含公設嗎?
My God!!!!
照我看, 若是 20 年貸款, 要有物價慢慢變翻倍的覺悟,
所以, 個人不認為這算式安全.
b700543 wrote:
跟老婆好好溝通,買了後生活可能會簡樸一點.
量力....(恕刪)
這位朋友, 你還沒結婚吧! 和老婆能這樣溝通, 台灣每
年就不會這麼多對離婚了!
stephenchenwwc wrote:
可以賣! 不過要和銀行協調, 尤其是所有權正本抵押的
那種比較麻煩! 這個你知道嗎?
想要賣房只要委託仲介進行買賣交易,當買方辦好銀行貸款,即由雙方銀行進行對匯金額動作,後續過戶及尾款由代書及仲介會接手處理完成,此時你名下即無此筆房屋貸款.
但有兩個狀況要注意一下:
1.貸款的部分,銀行一般綁約2-3年,在這當中如果還清或是賣房,需支付銀行違約金,視各行庫約定不同,就有不同的違約金額
2.出售持有不滿兩年的『非自用』房地就要被課以奢侈稅。
一般來說只要賣價高於你當初所買的市價,對樓主而言都算賺
每個月八萬收入,三萬三的還款額,看起來是還可以接受吧
而且等於30年的住宿成本都鎖在三萬三了,即使通膨貨物價大漲,至少住宿費還可以不漲
此外,假設是30年的貸款,但在15年後樓主的人生規劃改變了,而15年間房價都沒有漲跌的話
賣掉房子還清貸款後,樓主應可拿回390萬的自備款跟15年間多付的本金(388萬),所以即使失業或身體出狀況了,馬上賣掉房子,手上應可拿回778萬,去改租個小一點,月租一萬元的小房,還可撐個十幾年
我看不出有什麼重大的風險
狀況延伸:
狀況1, 空空說房價可能15年間跌到剩下一半,那屋主房屋只能賣650萬,還完剩餘貸款522萬後,手上剩下128萬
狀況2, 多多說房價會漲兩倍,房子可以賣2600萬,還完剩餘貸款522萬後手上剩下2078萬
對了,我唯一可以建議的是買地段更好一點的二手房取代預售屋
因為二手房的折舊比較慢,房子本體的折舊V.S地價的上漲,比較有漲的空間或說比較抗跌
其次是地段好的房子不論要脫手或是出租都比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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