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

被加稅K到了

Dent wrote:
下個月要交屋的兩房一般住宅,含一個平面車位,
契稅居然要314085,雖然繳得起,但是這種一般
平民百姓住的房子高舉打房大旗胡亂加稅,實在
令人不爽,如果把房子賣了有獲利,課重稅那是
無可厚非,但是自住找一大堆名目加稅實在是令人
無言,就算買得起台北市,收入也已經被課過稅了,
自己賺來的錢買自用住宅還必須備懲罰,感覺
這樣的稅制真的不合理
,那以後台北市等於在做
階級淨化的動作就對了,買得起也讓你住不起,這就
是鄉民高喊的提高持有稅居住正義嗎?(恕刪)

樓主訴求的重點就是:自住的不應該課這麼重的稅。
此點我完全同意。

但是,是否自住怎麼分辨?
是否可以,稅金還是暫時先繳了,往後每5年退還給自住的屋主10%,退到0為止,就是50年。

當然期限是可以研議的。譬如每3年退10%。

Dent wrote:
反智到極點!
誰在該...(恕刪)


討不到拍
就說大家水準低.......

那我現在改變我的說法了
之前還希望樓主可以開心入住

現在則希望 每次樓主看到新房時 就賭爛一次
愈賭爛 愈生氣 愈好
反正...又不是我在住
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wrote:
蓋好要交屋過戶就先繳快50萬的契稅(50坪的新屋可能還沒有實坪30坪的公寓大)


呵呵 都是片面解釋

50萬契稅的房子5000萬應該跑不掉

100年就有高級住宅


中正藏富現在應該開價會是 1P 100吧? 我猜測,成交多少不知


行之多年的東西,現在被打成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房屋設籍為基準不好?
故要以簽約日為準? 如預售屋? 去打釋憲官司吧


97 年那次,往前三次就沒調整,那是代表政府佛心來的嗎?


saya wrote:
這30萬是一次性的稅, 若住30年, 一年攤下來才1萬, 會有很多嗎? 除非想馬上賣掉。
房屋持有稅的房屋稅, 一年才1.2%約6萬。地價稅0.2%約5萬(實際應更低, 因為公告地價不可能是3000-500=2500萬, 可能不到2萬)。
3000萬的房子, 一年持有稅11萬。



哈..有人認為一年持有稅才11萬沒啥耶~(1個月1萬加房貸負擔~嘿嘿)

台北市2~3千萬房子一堆..想必都繳得很甘願吧

比例原則~那油電雙漲一個月生活費也沒增加多少..就一堆人靠夭政府搶錢...??!!

持有稅負擔不斷增加~是叫大家都住老公寓就好了是吧..

還有若按這趨勢來看~以後持有稅只會增加..老人家亦或是繼承房屋又月入只能30~40k的後代..以後你們可能住不起北市囉..
如果調高持有税,
那會造成原來的台北市民, 收入不高的被趕出家鄉.

最後真的變天龍國了,
只有收入高的人才能繼續住台北市.
hello
ltelung wrote:
哈..有人認為一年持有稅才11萬沒啥耶~(1個月1萬加房貸負擔~嘿嘿)

台北市2~3千萬房子一堆..想必都繳得很甘願吧^++^

比例原則~那油電雙漲一個月生活費也沒增加多少..就一堆人靠夭政府搶錢...??!!挖鼻孔

持有稅負擔不斷增加~是叫大家都住老公寓就好了是吧..

還有若按這趨勢來看~以後持有稅只會增加..老人家亦或是繼承房屋又月入只能30~40k的後代..以後你們可能住不起北市囉..


太簡單了,這種我來就可以了

契稅30萬很多是吧? 我們用基本經濟學成本分析來看 (脫離太久了,會失真)

買一屋高級住宅建商list price 3000萬 (中正藏璽)
準屋主有預算3000萬,購買成本及期望價值應該怎麼算?

購買成本會列入所有規費這是一定的,差別是規費調漲了約15萬 (政府本來每3年就會政策調整,買家自己不注意,且是預售)
一次性成本知道了 (FC 固定成本),持有成本也是變動的歐(VC),也要評估計算

那商品的期望價格如何?

建商現在開價3000萬,你怎麼不會覺得太高? 應該值2000萬才對?
2000+FC+VC 持有十年搞不好才2100萬,不是負擔更輕?

如果你是一屋且自用,就看到上面就可了.

========================
但怪了! 你不去覺得商品價值被預估太高不符預期,反而怪持有成本太高? 但你就不要找這種商品啊,代表商品價值不符成本.

但又不對了,通常案例,3000萬list price買了,加上FC+VC,反而會期望他的價值有4000萬,用4000萬來賣出?
那溢價算800萬好了,是哪裡跑出來的? 不是FC 也不是VC,是商品成長的價值?

故以前那一套不適用了
預算有3000萬買3000萬房子的標準,要改為預算有3000萬買2500萬的房子,觀念要調整了.

大家迷思點還停留,以前有3000萬就是要買3000萬的房子...其他政府搞出來的成本,不該存在或能低就低..

=======================
另比例原則有點藍鳥比雞腿,比例原則大法無限適用.... 故有些人支持油電雙漲... 也有的人不支持 (不管有房無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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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重點就是危言聳聽自用房屋稅1.2% 台北市民繳不起就對了? 老人繳不起、用光族繳不起、繼承的子女繳不起? 對吧?
假設3000萬繼承房子,一年6萬房屋稅,一個月5000,繳不起................
一個月5000,繳不起................
算一個月1萬好了,台北市租房子都不只一萬,一萬繳不起?



Johnny_depp wrote:
大家迷思點還停留,以前有3000萬就是要買3000萬的房子...其他政府搞出來的成本,不該存在或能低就低..


仁兄~誰跟你講契稅..買賣你情我願~我是在說持有稅哩..

還有照你的論調,自住的天龍國百姓好不容易有間房還要歡迎政府接力搶錢是吧~南媽西爹





ltelung wrote:
仁兄~誰跟你講契稅..買賣你情我願~我是在說持有稅哩..挖鼻孔

還有照你的論調,自住的天龍國百姓好不容易有間房還要歡迎政府接力搶錢是吧~南媽西爹


持有稅不是有講了? VC 變動成本

什麼叫做天龍國的百姓被接力搶錢? 不然釋憲好了,或抗稅,天龍國民集體抗稅,政府的政策我也是無解...

那政府幫房推升房價時,要不要將溢價返回給政府啊? 要嗎? 呵呵!


所以我說重點在商品的期望值及成本 (這個非有基本經濟學基礎的可能有點難理解,沒關係)
最簡單的概念,你將變動成本列入房屋成本就解決了,等於你房屋買的價格 (就當作建商賣你的價格,不要區分政府所提列的成本)

當然政府也幫你算折舊了,這一切都脫離不了經濟學,差別的只是稅率多少罷了及納稅人的主觀感受(因以前怎樣,現在改變無法接受),邏輯都沒有錯!
Johnny_depp wrote:
什麼叫做天龍國的百姓被接力搶錢? 不然釋憲好了,政府的政策我也是無解...
那政府幫房推升房價時,要不要將溢價返回給政府啊? 要嗎? 呵呵!



不叫搶錢難道叫樂捐??

還有不就有房地合一稅了(還有土增稅)..不算溢價歸還?? 還是嫌稅太重還是太輕?

ltelung wrote:
不叫搶錢難道叫樂捐??

還有不就有房地合一稅了..不算溢價歸還??挖鼻孔 還是嫌稅太重還是太輕?


隨你便啦,您就當作佈施好了
所以樓主您同意要將溢價歸還啊? (或全部的溢價歸還? 算你成本buffer 抓大點好了)
我怎麼知道您是嫌稅太重還是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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