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太少要怪誰。
怪有房的怪建商
屋太小。
吃不好要怪誰
怪別人比你過得好?
到底是誰該加油。
買套房都沒錢。
連頭期款都沒有要怪誰
什麼都說付不起。就開口要房。
這不就是想不勞而獲。
你知道人間疾苦?
你又裝不知別人房子來的比你還苦。
賤兔 wrote:
這種話大概是不知人間...(恕刪)
kaiend wrote:
到那時候就是整體房價...(恕刪)
kaiend wrote:
買房的人當然就得跟買車一樣看自己能力夠不夠養這房子...(恕刪)
doreen945 wrote:
你的 b 邏輯有問題,
如果房價下跌以致80%的人已經認為手上的房產是燙手山芋時,剩下20%就更不可能去接,因為
80%的人不會因為政府加稅就突然變得比那20%的人貧窮,那如果比較有錢的人都負擔不起的稅,比較窮的人又怎麼可能負擔?
而且雖然80%的持有房屋,但實際上擁有多屋者只是少數人,大部份的人都是一屋自住
至於原因,最在在報紙上看到政府官員出來發言時都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房地合一是因為原本的稅制房地分開課徵不合理,課徵賣房利得稅當然是為了防止炒房歪風
還有政府沒有要打房讓房價下跌,是不要讓房價飆漲,而是要穩定健康
報紙有寫,都沒有在看,一直在這邊問問問
我不是空空,但是我就是要回答)
jacky6997 wrote:
如果法定成年人名下房地產第二筆之後的房地產徵收持有稅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成年人擁有兩筆房地產應該算是合理的吧!!
多於兩筆的就有可能是炒作或是當包租公...那房屋就不單純只是住
而是賺錢的工具!!!
所以多課稅而且應該加重!!!
這樣怎麼會不合理呢???
房子真的是要來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