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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遇到那種房客拖欠房租, 又裝死不搬, 有沒有實務上的殺手鐧可以妥善處理!?


f051770 wrote:
最後房客搬走了遊民住下了
房東發瘋了


遊民很好趕的啦

這時候警察就派上用場了

千萬不要驚動房客~~請搬家公司準備好~~只要房客不在家~~十分鐘內全部東西搬出去馬路上放~~馬上換鎖~~~收工~~事後死不承認

吉米吳 wrote:
有公證的租約要4個月...(恕刪)

這位大大講的好像是最正确的
因為我們家隔壁棟的最近好像就有碰到這樣的
人不給他住之後,傢俱在過2-3個月的某一天
全部被搬到樓下然後被收走
請在下一份合約中註明,不繳房租,或是房租到期,房東有權處理房中所有財產,
而且註明是房客主動委託房東處理...
大家租的時候講明白就好了,不講明,幫然法律是偏向房客的啊!房客是弱勢!

fuzzyman wrote:
沒錯,我正想補充這些...(恕刪)


Marked 備用,謝謝。
強制罪很厲害嗎? 很嚴重嗎?

被房客告強制罪會怎樣呀

他要告就讓他告呀, 易科罰金也比損失的租金少吧
問過延伸性問題:
下次如果一開始簽約時就明定:

房客如未在規定時間內繳交房租(比方說遲交1~2個月...等等)

房東有權自行進入房屋內清空所有物品(與警察一同進入...等等)

房客相關損失與房東無關

不知這樣簽約是否有法律效益??



對這種住霸王屋的白濫,走民法那麼客氣幹嗎?直接主張它違約無權占用,
告它《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讓它住免費牢房
車子被不小心A到,都知道刑民事並告,以刑逼民
房子被霸佔反而光走民事?

raymond0322 wrote:
Hi ALL請問遇到...(恕刪)


其實用甚麼招.都很辛苦.如果他一氣之下在裡面燒炭.你不是損失更大.
良心建議.慎選房客.提高押金.篩選掉缺錢的房客.租前多溝通.先把醜化說在前.
可以篩選掉很多不好的房客.
就給他住到自己認為負擔不起後就會自己搬走
每月去告知已經幾個月沒交
共欠多少
長崎下來他自己會搬走
就當隨緣
我爸都這樣
一毛錢都沒有
也都給住進來
下月領錢再給
大家出外打拼 給大家方便
不過10個有9個是爛人
只有1個是真ˇ的有困難
下月會拿錢來
最多給住2年半
只拿到6個月的房租的
還水電瓦斯免費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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