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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5更新,最高法院刑事判決,本案結束,感謝網友長期鼓勵支持。

這次翻轉有幾個關鍵
1. 那兩張斡旋單序號跟日期前後不符 (金額先高後低 明顯背信)
2. 買方跟仲介有利益關係沒迴避 (兩位居然是高中就認識的青梅竹馬...)
3. 民事贏了 買家房仲跟其他關係人輕敵 沒再串好說詞

1.跟2.要不是樓主就是檢察官頗認真 辛苦了!
3.就... 怨不得人

背信是明顯成立了
錢要要回來應該沒啥問題(只是托多久的問題)
判刑確定
黃姓店長與吳姓仲介的執照都該拔掉
在此也請21與仲介同業公會注意一下

偽證十分嚴重
也蠻成立的(前後一定有人至少騙一次)
發現錯了還想再凹回去 實在是沒有悔意
希望來個充滿正義感的法官 從重量刑...
兩位自私的年輕人 是需要好好反省一下

再一陣子
這三位應該會意識到嚴重性
來和解時 樓主可以好好報一箭之仇了 -- 教他們去跟法官說去

buli huang wrote:
這次翻轉有幾個關鍵1...(恕刪)


分析的很有道理

我也覺得該懲罰一下了
buli huang wrote:
這次翻轉有幾個關鍵
...(恕刪)


樓主真的是太辛苦了.
看完你的遭遇後我確認以後絕對不會委託仲介賣房子的.

奇怪啊!怎麼這篇跟文的人這麼少,
難道這邊的路人大都是房仲?


放空真難,GG老愛攪局.
buli huang wrote:
來和解時 樓主可以好好報一箭之仇了 -- 教他們去跟法官說去...(恕刪)

樓主當時一直被店長洗臉,想和解還被嫌金額低.....臉被洗得很乾淨

現在店長要如何面對這局面談和解???

現金不夠多 wrote:
奇怪啊!怎麼這篇跟文的人這麼少,
難道這邊的路人大都是房仲?....(恕刪)


房仲都希望這篇快點沉下去,因為手法太拙劣,太難看了...............

可惜他們幾個房仲不小心一點,50萬可是很好花的,
小心一點不就吞下去了嗎???!!!
小心一點管他樓主到處喊冤,沒證據你奈房仲何???可惜......

lily3682 wrote:
房仲都希望這篇快點沉下去,因為手法太拙劣,太難看了...............

可惜他們幾個房仲不小心一點,50萬可是很好花的,
小心一點不就吞下去了嗎???!!!
小心一點管他樓主到處喊冤,沒證據你奈房仲何???可惜......


背信要判多久?
詐欺要判多久?
偽證要判多久?
洩漏客戶底價怎麼罰?

大家請持續關心一下.

再說一次,樓主真是辛苦了.


放空真難,GG老愛攪局.

現金不夠多 wrote:
樓主真的是太辛苦了.
看完你的遭遇後我確認以後絕對不會委託仲介賣房子的.

奇怪啊!怎麼這篇跟文的人這麼少,
難道這邊的路人大都是房仲?

找房仲還是可以啦
但是千萬不要去簽專任約
而且時機洽當的話還是可以尋求跟買方私下成交的機會
本來就對房仲沒什麼好印像,看完這篇文章後更是反感…
現金不夠多 wrote:
樓主真的是太辛苦了.
看完你的遭遇後我確認以後絕對不會委託仲介賣房子的.
奇怪啊!怎麼這篇跟文的人這麼少,
難道這邊的路人大都是房仲?

當初樓主有跟仲介在網路上吵架。那時候仲介發文可酸的勒~~~
現在整件事情穿幫,仲介當然不敢回嘴。


我打算每隔2,3天回一次文,讓這篇永遠沉不下去。
樓主絕地大反攻..還是多虧仲介那方有BUG

如果仲介方嚴謹一點..買家也無夫妻或其他親等關係.契約日期變造.證人口徑一致..這官司難打

還是回歸最初.....簽約前能注意的地方(不簽代收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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